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巩固和提升建筑业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产业、绿色产业地位,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出台了《茂名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制订背景和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建筑行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各建筑企业共同努力,建筑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市建筑业企业超千家、总产值超千亿元,为茂名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市建筑业短板问题也比较明显,一是建筑产业大而不强、发展后劲不足;二是建造方式和工程组织模式现代化程度不高,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较低;三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特级企业数量较少,科技进步不大,专业经营面不高等等。这些因素制约我市建筑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我市制定《若干措施》,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市抢抓建筑业发展机遇,加快优化全链条产业结构布局,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的客观需要,对于巩固我市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加快建设建筑强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若干措施》是今后一段时期为我市建筑业深化改革指明方向的纲领性文件。而《若干措施》的及时出台彰显了我市做优做强建筑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若干措施》制定依据
《若干措施》编制依据,一是《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府办〔2021〕11号);二是《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茂府办函〔2020〕55号);三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省、市领导调研座谈等指示和批示要求;四是借鉴江苏南通、浙江东阳先进经验;五是充分吸收2021年11月11日建筑企业座谈会及今年春节前建筑企业座谈会企业代表的建议意见。
三、《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引领建筑业发展、升级建造方式、增强竞争力、优化发展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14项具体措施。
(一)高起点引领建筑业发展。包括打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等两项措施;强调要充分发挥电白区“中国建筑之乡”品牌优势,支持电白区创建广东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形成以设计、施工、研发、服务为核心,覆盖建造全过程产业链的建筑产业集群。发挥总部经济效应,带动全市建筑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升级建造方式。包括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新型工程组织管理模式、推动科技创新、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体系等五项措施;对装配式建筑的管理措施及发展方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明确了绿色建筑的发展方向。
(三)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包括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增加建筑产业人才供给等两项措施;在这两项措施中,充分吸纳了2021年底建筑业企业座谈会上企业代表提出的建议,在满足公平竞争政策的前提下,在指导帮扶企业加速提升资质等级以及鼓励优质企业落户我市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激励措施。
(四)优化发展环境。包括扶持企业开拓市场、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打造建筑业“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加大司法保障力度等四项措施。主要是深入融合江苏南通、浙江东阳等发达地区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茂名本地的实际情况,在金融扶持方面,以及为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和法务保障方面提出系列措施。
2022年6月28日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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