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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茂名市林业局阳光政务建设领导小组 监督问责小组 审核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时间: 2019-06-14 00:00:00 来源: 茂名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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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林〔201920

 

关于调整茂名市林业局阳光政务建设

领导小组 监督问责小组审核小组

组成人员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鉴于机构改革科室职责调整和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领导,决定对茂名市林业局阳光政务建设领导小组、监督问责小组及审核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局阳光政务建设领导小组

    长:蔡剑锋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袁海鸥(党组成员、副局长)

詹玉群(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鹏飞(党组成员、副局长)

古锦汉(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李锦芳(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江雪梅(副调研员)

  员:梁  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静(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政委)

  (办公室主任)

李劲松(政策法规科科长)

蔡建莲(规划财务科科长)

  (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生态保护科科长)

  (国有林场和产业发展科科长)

  (人事科科长)

  晖(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生态修复科副科长)

吴振文(市林业事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部署、统筹规划局阳光政务建

设工作;研究讨论阳光政务建设中的重要情况及事项;研究解决有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处理监督问责小组发现和反馈的违纪违法问题;总结有效经验和做法,推进廉政长效机制建设。

局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李锦芳同志分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何云同志兼任主任,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生态保护科、国有林场和产业发展科主要负责人组成成员。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相关制度、机制的建设完善和监督问责小组、审核小组的轮值运行、阳光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监督问责小组

  长:李锦芳

  员:何云、吴亮、李劲松、蔡建莲、梁晖

监督问责小组直接向局党组和局阳光政务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主要职责:负责对纳入局阳光政务建设的四大板块业务进行监督,受理涉及四大板块业务的违纪违法投诉举报并根据局党组工作安排进行监督抽查及廉政问责。

三、审核小组

(一)专项资金管理审核小组

  长:谢鹏飞(A 角)、古锦汉(B 角)

  员:蔡建莲(召集人)、梁冰、吴亮、陈海、欧智、丁健

牵头科室:规划财务科

承办科室(单位):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生态保护科、国有林场和产业发展科、森林分局、市林业事务中心等

工作人员:吴亮(女)、麦红、杨旺发、陈琦、车男、蔡紫玲、黄文志、孙斌

审核重点业务:林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总体计划及明细分配计划、工程大额资金支付、林业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等。

(二)林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审核小组

  长:江雪梅(A 角)、谢鹏飞(B 角)

  员:  (召集人)、李劲松、蔡建莲、吴亮、欧智、黄烈

牵头科室:生态修复科、规划财务科

承办科室(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生态保护科、国有林场和产业发展科、市林业事务中心等

工作人员:吴亮(女)、杨旺发、陈琦、程秀梅、陈业明、蔡紫玲、车男、曾庆国、蔡建雄

审核重点业务:林业工程合同订立、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及变更、林业项目建设主体招标、工程项目款送审、工程进度和施工管理、工程核查验收、项目建设的投诉、举报和回复等。

(三)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审批审核小组

  长:古锦汉(A 角)、江雪梅(B 角)

  员:陈文(召集人)、李劲松、陈海、陈耿平

牵头科室:森林资源管理科

承办科室: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修复科、生态保护科、国有林场和产业发展科局服务窗口等

工作人员:陆健、麦红、杨旺发、赖智伟、阮国辉、

审核重点业务:林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等。

(四)行政执法审核小组

  长:袁海鸥(A 角)、詹玉群(B 角)

  员:梁冰(召集人)、吴亮、李劲松、陈文、陈海、欧智、丁健

牵头科室(单位):森林分局

承办科室(单位):森林分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生态保护科、国有林场和产业发展科

工作人员:黄伟、赖智伟、杨旺发、陈业明

审核重点业务:林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要案件等。

审核小组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日常审核会议由A角主持,若A角因公务无法主持,可委托B角主持。成员由局其他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召集人原则上由排序第一的成员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因公务不能参加审核会议,可委托科室(单位)其他负责人参加。工作人员由相关科室(单位)及召集人科室(单位)派员组成。审核小组组长负责召开审核小组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业内专家参加复核。审核小组组长、成员依序定期更换轮值,新一任审核小组任期为20196月至20205月底止。

审核小组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审核制度,每月定期召开审核工作会议。审核小组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忠实履行审核职责,不得擅自泄露有关内容。

                        

 

                            茂名市林业局

                           201965  

 

 

 

 

 

 

 

 

 

 

 

 

   送:市政府办公室,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