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相关文件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应急〔2018〕32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应急〔2018〕3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应急〔2018〕32号)
2.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应急〔2018〕33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