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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筹建茂名市茂南区技工学校的请示》(茂南府报〔2008〕20号)收悉。经市政府领导研究,同意你区建设茂南区技工学校,请按规定程序报批。你区建设技工学校所需的建设、设备设施、教师供养资金及土地供给等问题均由你区自行解决。
二OO八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函
抄 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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