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粤发〔2006〕21号),经十届十九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茂名卫生学校、高州农校整体(包括人员、资产和债权债务,下同)划归市教育局管理,市交通技工学校整体划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高州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要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确保划归工作顺利进行。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卫生 教育 学校 管理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茂名军分区,茂名武警支队,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中央、省驻茂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各新闻单位。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8年8月29日印发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0508599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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