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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你们《关于审定茂名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茂发改社〔2008〕13号)收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茂名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有关部门衔接办理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设。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设 函
抄 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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