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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学院:
你院《关于更改校名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的请示》(茂名学院〔2008〕21号)收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院更改校名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由你院按规定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市政府将积极配合你院做好更改校名的申请工作。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机构 更名 函
抄 送:市教育局。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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