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港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民族宗教委、文化厅和团省委的统一部署,2008广东“休渔放生节”主题活动将在广州、汕头、惠州、韶关、湛江和茂名同时举行。为此,市政府定于6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茂港区第一滩举行2008广东“休渔放生节”主题活动茂名分会场现场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
㈠ 茂港区政府、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团市委各1名领导。
㈡ 茂港区有关人员(由茂港区政府组织)。
㈢ 请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现场采访。
二、其他事项
㈠ 参加现场会人员请于6月6日上午9时前到茂港区第一滩门口报到。
㈡ 请茂港区政府、市有关单位将参加现场会人员名单于6月3日下午4时前报市海洋与渔业局,联系人:黎锦标,电话:2283697。
附:2008广东“休渔放生节”主题活动茂名分会场实施方案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2008广东“休渔放生节”主题活动
茂名分会场实施方案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民族宗教委、文化厅、团省委联合发出的《关于举办2008广东“休渔放生节”主题活动的通知》(粤海渔〔2008〕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通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增殖放流和伏季休渔活动,推动我市海洋与渔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二、活动主题
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
三、时间和地点
㈠ 时间: 6月6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㈡ 地点:茂名市茂港区第一滩内。
四、参加人员
㈠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有关领导。
㈡ 省海洋与渔业局及其有关处室领导。
㈢ 市有关单位领导。
㈣ 南方日报、羊城晚报、茂名日报、茂名晚报、茂名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
㈤ 宗教界、文化界、中小学生代表,热心环保事业的企事业单位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
五、活动安排
㈠ 开幕式。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茂名市领导致辞;
3、省海洋与渔业局领导致词;
4、茂名市海洋与渔业局领导致词;
5、宗教界代表发言;
㈡ 民间艺术表演。
㈢ 举行放生仪式。
㈣ 宣布放生开始,各级领导及社会大众分批次放生。
㈤ 现场进行“休渔放生节”有关宣传教育资料展览和发放。
六、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市政府主办,由茂港区人民政府、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团市委承办。
市成立2008广东“休渔放生节”主题活动茂名分会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梁嘉(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任组长,李伟(茂港区副区长)为副组长,袁海鸥(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凌秀芬(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陈燕(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张海莲(团市委副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安排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由袁海鸥兼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市有关单位和茂港区海洋与渔业局抽调。办公室下设7个工作组:
㈠会场布置和种苗筹备组:具体负责会场的布置和放生种苗的准备及鉴定。
组长:程雄星
副组长:李文强、翁尚壮
㈡ 放生仪式安排组:具体负责组织僧人和居士举行放生仪式。
组 长:梁华祥
副组长:李 靖
㈢ 民间艺术表演筹备组:具体负责民间艺术表演节目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组 长:何小红
副组长:孙立凯、刘海宏
㈣ 学生仪仗队落实组:具体负责学生仪仗队的组织工作。
组 长:陈华勇
副组长:梁晓翔
㈤ 材料准备和宣传报道组:负责本次活动的材料准备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会议签到、材料发放以及联系新闻记者,准备宣传通稿等。
组 长:黎锦标
副组长:谭耿瑞
㈥ 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会议工作餐的安排、矿泉水的购买等。
组长:陈进文
副组长:蔡青红
㈦ 安全保卫组:负责本次活动的安全保卫和现场管理等工作。
组 长:梁宪苑
副组长:黄春晓、苏勇
七、工作要求
㈠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茂港区、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
㈡ 细化方案,注重效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对各自的职能进行细化,切实把主题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㈢ 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要加强对“休渔放生节”活动的管理,尤其对放生品种的准备和鉴别,确保人员和放生活动的安全。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0508599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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