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管理局:
你局《关于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实施年票制的请示》(茂路请〔2008〕16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报来的《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实施方案》中关于机构设置问题由你局按程序另文向市编委提出申请,并根据市编委的批复另行制定收费站撤并后原工作人员分流方案。
二、请你局将此方案修改后与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衔接,做好公路车辆通行年票制听证工作,然后按程序报市人大审议。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须积极配合。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函
抄 送:各县(市、区)政府,市物价局,市编办。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0508599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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