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政府定于5月20日起至31日,对全市五保供养对象进行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抽查工作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民政局牵头,从市统计局、市房产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抽查工作组开展工作。
二、抽查办法
㈠ 抽查工作在6个县(市、区)同时展开。
㈡ 每个县(市、区)抽查4个镇,每个镇抽查1条村,具体抽查哪个镇、村,用抽签办法确定。
㈢ 对照各县(市、区)自查的五保户名册逐户验收。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整理好五保户名册,通知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被确定属于抽查验收的镇、村的五保户名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在名册上盖章确认,并将名册于5月19日前送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不明事宜,请与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
话:2911262、2283994。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0508599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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