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规〔2026〕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决定将《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茂府规〔2023〕7号)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8月28日。在继续实施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