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市长王雄飞主持召开十三届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研究部署我市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实施办法》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三农”工作具体实践中去,推动茂名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坚持高位推动,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推广应用“一四五”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压紧压实责任,切实落实县(区)、镇(街)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村(居)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形成党委政府引领掌舵、行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强大合力,确保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要强化督查考核,制定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工作效能。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理念,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案件线索筛查,加强协同配合、督查调度,重点强化案件督办、损害修复监管、赔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能力,用“有价赔偿”保护好“无价生态”,为“绿美茂名”生态建设保驾护航。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图解:王雄飞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三届第45次常务会议(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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