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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096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26-08-10 16:07:04 来源: 茂名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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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商圈、老旧小区周边道路设置分时段夜间临时停车位的建议》(第20260096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茂南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公共停车规划布局方面

  我市制定了《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4-2030)》,从规划条件、工程许可到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停车场(停车位)配建标准。同时,按“应划尽划”的原则,对中心城区的次干道、背街小巷两侧人行道、开放性小区、公园广场、市场等区域施划停车位,至今共施划摩托车及共享单车、小汽车停车位约35000个;利用老旧小区改造的契机,在道路两侧、绿化树下增加嵌入式停车位。如在改造竹园小区时,设计增加嵌入式停车位50个,有效缓解周边停车难问题。

  二、关于缓解夜间停车难方面

  根据国家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要求,施划道路停车位必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1. 机动车双向通行道路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8米;2.非快速路和主干道。我市结合主城区现有道路较为狭窄,资源有限的实际情况,按“应划尽划”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道路全部施划停车位,共设置了7409个公共智慧停车位,由市交投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运营。目前,城区道路资源已无更多空间可供增加施划夜间临时车位。针对建议中反映夜间“停车难、停车乱”现象,市交投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已对4927个公共智慧停车位实行晚间时段免费停车(一类停车泊位每日21:30至次日8:00供群众免费停车;二三类停车泊位每日20:00至次日8:00供群众免费停车)。

  三、关于健全停车管理机制方面

  我市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制定《茂名市城市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5年12月进行第一次审议,今年将继续推动审议。该《条例》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开放停车位,实行错时共享停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其所有的停车位委托给停车场管理者或者通过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实行错时共享停车。上述举措旨在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促进小区与周边商业区、办公区之间的停车资源互动共享,缓解周边区域的停车压力。

  以上答复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