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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第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107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26-07-20 10:41:55 来源: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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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农函〔2026〕177号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第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107号建议答复的函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您建议中反映的农村土地流转总量偏少、层次较低、手续机制不完善、农业效益低等问题,以及提出的提高认识、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加强服务等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财政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5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结合当前工作进展,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流转体系。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市领导多次对农村土地流转相关工作作批示、提要求、明方向,统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流转工作。市委深改委定期听取全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情况汇报,强调要在农村承包土地改革上有新突破,促进乡村建设,释放乡村发展潜力。

  二、加快土地流转,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我市通过统一整合、统一产业、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四统一”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全力遏制农村土地撂荒,促进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如石鼓镇深埇村以“村社合一”模式,全体村民以土地、现金入股入社,流转集约村中田地山岭1200多亩,注册了深埇毓秀商标,打造深埇毓秀生态农业品牌,按照发展乡村旅游的思路,以农游一体为特色,建设集田园风光、观赏采摘、农事体验、国学文化、儿童游乐园、人文景观、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深埇文化生态园,发挥土地最大效益。2021年该村合作社经济收入达193万元,分红总额85.5万元,人均分红收益1257元。深埇村改革经验被省委农办列入《广东农村改革100例》。

  三、强化财政支持,提高政府服务管理水平。每年从省级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开展土地流转奖补工作,全市已统筹安排672万元用于奖补,符合土地流转奖补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获得一定的奖励,有效激发了农户、村集体和各类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的动力。

  四、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我市加大力度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已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监管的指导意见》,规范村集体资产交易范本,规范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备案与清理全流程,有效防范集体资产流失;指导各地出台村级集体资源资产交易底价指引,规范了全市村级集体商铺、厂房、耕地、林地等各类资源资产的交易底价标准,有效解决租期过长、租金过低问题。

  五、多形式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一是开展土地预流转。鼓励农户将分散的土地预流转至村集体,村集体将分散的承包经营土地集约,并与村中群众商定的预流转价格,再开村代表会议商定交易底价和溢价分配方案,通过交易平台公开竞投。按照指导价统一发包招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到土地流转的指导价与市场价格的差价收益。二是我市各区(县)、镇(街)分别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行政村设立“村(社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推动建立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做到级级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组织指导本辖区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土地流转的管理协调、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服务。

  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队伍建设。各区(县级市)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仲裁委下设仲裁办公室。各区(县级市)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仲裁章程和规章制度等,逐步形成了“村镇调解—县(市、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把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