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布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049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26-06-25 10:20:26 来源: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字号:默认 超大 【打印】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茂名市药品“双通道”政策提质增效的建议》(第20260049号)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

  我局持续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和推进“互联网+双通道”药品流通服务。2021年我局组织建设茂名市医保处方共享平台,2024年推进“互联网+双通道”药品流通服务工作,持续拓展门特“双通道”覆盖面。根据《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茂府规〔2025〕2号)规定,自2025年起,我市“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平台流转外配处方,并规定由市级医保经办机构督促指导各地对“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条件进行评审,责令不符合条件的药店限期对标整改,建立药店自主申请退出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目前,全市共有833家“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医疗机构153家、零售药店680家)。

  二、严守医保基金监管底线

  一是构建智能监管平台。我市全面推进智能监管系统接入应用,及时对接国家医保局知识库、规则库,同步更新本地监管规则,确保监管标准与国家、省保持一致,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干预、事后查处”的全链条监管。二是加强基金监管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举报方式、普及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宣传欺诈骗保的危害和后果。我局围绕“贯彻条例实施细则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主题,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全市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2场次,发放政策宣传海报、折页、单张等资料19万余份;组织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线上知识竞赛,累计参与达22万人次,覆盖全区1748家定点医药机构;举办集中宣传日大型活动7场,并制作多部警示教育视频。通过系列宣传活动,群众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形成了“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我市卫生健康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坚持国家基本药物主导地位,要求各地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上下用药衔接,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切实降低患者负担,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抓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不断提高药品供应保障水平,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配用管理,加强药学学科、药学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药事管理服务重心下移,提升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水平,推动全市药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不断调整优化本院药品目录,适应临床用药需求的多样化,及时配备“双通道”药物,保障人民群众用药。

  四、持续加强对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一是强化我市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加强药品质量常态化监管,重点关注“双通道”定点药店,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控。强化特殊药品储存配送环节监管,确保药品全程质量安全。二是严格落实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在岗要求。持续严管包括“双通道”定点药店在内的所有零售药店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依法查处“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不断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医保、公安、卫生健康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药品追溯信息与医保结算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药品流向精准可溯、医保基金精准管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严格贯彻落实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督促指导“双通道”医药机构严格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深刻、全面、准确理解政策背景和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群众用药难、用药贵等问题。加强医保协议管理,强化基金监管,进一步压实“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配药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医疗保障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双通道”医药机构准入机制,把好审核关,严守准入关,确保服务质量,定期向社会公布“双通道”医药机构名单,做好“医保药品云平台”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查药比价”服务。同时,进一步强化医保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

  以上答复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