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茂公案〔2025〕44号
茂名市公安局关于政协十届茂名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50133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茂名市委员会: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优化交通设施建设,缓解校园门口交通堵塞,保障师生交通安全的建议》(第20250133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方面
我市公安机关一贯重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一是着力推动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建议。在学校区域大力推动落实“5+4+2”防护设施(“五类”基础管理设施:学校区域警告标志、机动车限速标志、过街设施、信号灯、禁停网状线。“四类”提升设施:学校周边人行道、护学通道、减速丘、隔离设施。“两类”防护设施:防冲撞设施、缓冲区),确保上放学时段步行通道机动车禁止通行,最大限度实施人车分离。今年以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茂名地区2879间中学、小学、幼儿园逐校排查推动“5+4+2”学校区域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截至9月17日,全市校园“5+4+2” 防护设施完成率达到86.77%,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安防设施建设。二是优化规范学校周边车辆停放。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城管等部门优化规范学校周边车辆停放,采取设立限时车位、接送车辆专用通道、限时通行和单向通行等措施改善上学放学高峰期停车难的问题。三是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信号灯。根据早高峰期、平峰期、中午高峰、晚高峰、凌晨等不同时段配置不同的通行方案,实时动态分时段采取分段绿波协调优化方案,确保通行高效有序。同时,在学校附近道路新增行人过街交通信号灯,针对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时间段开启信号灯,日常平峰采取黄闪模式。如在大园一路东湾学校、G325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光华北路十六中、露天矿小学、东粤路保利云禧学校、山阁小学等13处加装了交通信号灯,充分保障行人安全。
二、关于建议“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方面
我市公安机关牵头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一校一策”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全面整改优化交通秩序混乱、交通组织不合理的学校周边道路。一是实施学校放学错峰分流。教育部门指导部分有条件学校实施“年级错时放学”(每批次间隔≥10分钟),分散车流峰值,降低瞬时聚集,提升通行效率。二是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疏导治理。结合全市交通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交管部门综合研判学生出行情况,在学校周边以及校车通行路线合理设置临时执勤点,加强路检路查,加大对摩电违法、酒醉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使用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三是开展“护学岗”工作。全市公安机关上学日每天安排警力约9000人次到全市中小幼校园开展护学岗工作,有针对性加强校园500米范围内周边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实时劝离有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的临时停放车辆,切实维护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四是鼓励绿色出行。目前,茂南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00米范围内公交站点覆盖率已达100%,主干道沿线学校均已基本实现“校门口设站”,切实为学生出行提供了便利。同时,我市对新建学校实行“公交配套同步规划”机制,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确保新建学校开学前就有公交线路通达,从源头上解决学生出行问题。
三、关于建议“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
我市公安机关持续组织警力深入各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据统计,春季开学以来我市各学校开展各类安全教育主题班会23000多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812场次;张贴交通安全海报200多张,摆放交通宣传展板近200块,设置横幅700多条,派发交通安全宣传单张约18万张。同时,强化未成年人(学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今年以来,未成年人(学生)道路交通违法情况通知家长(监护人)处理管教1417次、通报学校进行批评教育525次,对18名非法提供机动车给未成年人驾驶的家长(监护人)、成年人依法处以罚款,对1011名家长(监护人)作警告教育。目前,全市范围已有2113所学校将整治学生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校规校纪管理。
以上答复可主动公开。
感谢贵委对我市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