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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04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2025-12-12 09:32:00 来源: 茂名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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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应急案函〔2025〕10号


***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乡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建议》(第20250412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应急避难场所作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应对突发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基础设施。提案回顾近年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深度剖析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情况,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到位,对我市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有很强的指导性。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等12部委《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76号),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建,因地制宜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取得阶段成效。充分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具有一定规模平坦空旷区域及城区人防工程、乡镇中小学校校舍、村居委会等现有建筑,建设了一批室内(外)应急避难场所。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共建成村级应急避难场所2086个,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完善了标志标识、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分区示意图、应急疏散路径示意图等配套设施,具备应急供水、应急供电,成功实现全市行政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全覆盖。从场所规模来看,全市村级应急避难场所有效总面积达794.12万多平方米,按人均2平方米计算可容纳(安置)人数约397万人,能够充分满足我市在较大规模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人员安置需求。

  然而,当前我市乡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空间分布不够均衡、设施配备不够完善、标识指引不够清晰、偏远地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运维更新不够及时等。此外,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提前转移、临灾转移避险等防范意识还有待提高,对避难场所功能、转移路线不熟悉,未能有效发挥避难场所功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建设完善乡村应急避难场所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基层应急能力,有效提升农村地区防灾减灾能力水平。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联合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务等部门,全面细致开展自然风险评估,精准判定各镇各村灾害风险类型、发生频率,合理评估潜在灾害损失。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一张图”及临灾转移清单,明确区域风险等级,为后续应急避难场所合理规划布局及针对性采取防灾减灾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二)优化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布局。立足“十五五”规划新起点及长远目标,提前谋划防灾减灾重点项目,在现有场所设施基础上,结合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及乡村发展规划,针对偏远地区、灾害高发区域,适当增加场所数量和规模,构建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覆盖全面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三)加强场所设施及制度配套。按照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通信、医疗、卫生防疫等基础设施,优化标识指引。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定期检查维护,及时修复更新,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四)完善预案强化宣传演练。持续推进村居“一页纸”应急预案,将应急避难场所位置、转移避险路线图纳入预案组成内容,强化预案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定期组织镇、村干部群众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围绕“谁来转、怎么转、转到哪”等关键环节,切实增强镇村党员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农村地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确保广大群众熟悉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功能和疏散路线,能够在灾害发生时迅速、有序地转移,成功避险、安全避险。

  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接下来,我们将不负组织和群众的信赖支持,全力以赴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为茂名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茂名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