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茂环案〔2025〕26号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20250201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分区分时段开放秸秆焚烧的建议》(第2025020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农业农村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划定禁烧区的建议
鉴于我省对秸秆焚烧行为实行普遍禁止政策,周边地市均已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且省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火点监测,对各地秸秆焚烧情况进行预警和通报。因此,实施严格的秸秆禁烧管控是我市改善空气质量的现实且紧迫的需要。从省级考核层面来看,茂名市的空气质量指标主要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该指标受本地排放、气象条件、区域传输和地理环境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当其他因素难以有效控制时,降低本地排放便成为改善空气质量的关键路径。由于秸秆焚烧会直接导致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为确保空气质量达标,我市必须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这一决策是基于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刚性需求和客观约束的科学研判。
二、关于有序开展秸秆错峰焚烧的建议
为从根本上破解秸秆焚烧难题,我市正积极转变思路,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目前,已在茂南区、信宜市、高州市建设3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旨在通过示范引领,深入挖掘综合处理潜力,提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利用水平,此举不仅能有效推动县域土壤改良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更能显著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削减秸秆产生量和可焚烧量,进而营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农业生产环境,最终实现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焚烧。
三、关于加强监督执法的建议
一是加强农村生态环保意识宣传教育。张贴禁燃宣传海报、悬挂禁燃横幅、设立禁燃标识牌等方式,倡导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导农民群众保护环境。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在早晚两造收割期,加强对各区(县级市),特别是城区周边镇街的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指导。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巡查,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因露天焚烧秸秆引发的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处罚。三是压实属地责任。督促各地落实秸秆焚烧“网格化”管控措施,对辖区内农田、林地、荒地等重点区域实施实时监控,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减少秸秆焚烧发生。
您立足我市农业生产实际与生态环境管理需求,提出的关于分区分时段开放秸秆焚烧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意义,为我们完善秸秆治理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近年来,湖南、四川等省份已探索“限时分区”焚烧模式,我市也高度重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为此,我局将密切关注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动向,同时结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完善我市秸秆禁烧政策建议。
感谢您对我市秸秆焚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创敏 290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