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茂农函〔2025〕461号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0246号信函答复的函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农业公司在乡村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用地的建议》(第20250246号)信函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
(一)2023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入库工作情况。2023年,经我市各区(县级市)遴选推荐,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会审后,推荐粤桂全产业链建设项目、中药材加工项目、琼园农业嘉宝果生态旅游项目、化州市新安镇新塘山鸡塘村水果加工项目等4个项目进入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其中,化州市新安镇新塘山鸡塘村水果加工项目、琼园农业嘉宝果生态旅游项目已落实用地。
(二)2024~2025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入库工作情况。2024年,经我市各区(县级市)遴选推荐,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会审后,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嘉发中尚牛大力精深加工基地、化州市林尘镇常有菠萝蜜加工基地、化州市农产品加工和集散中心项目等23个项目进入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2025年7月7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公布2025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重点项目入库名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780号),我市入库项目24个(其中新入库23个,保留入库1个),入库申报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共计558.7801亩。目前,各入库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二、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一)主要做法。我市根据国家、省、市用地指标管理规定,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一是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以及纳入广东省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单独选址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重大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国家指标保障。二是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且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以及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省指标保障。其中,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省指标的项目用地须保持集体建设用地性质。三是不符合国家、省指标保障范围的项目用地,由县区级指标保障。按照《关于茂名市202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要求,已明确涉农县区须安排不少于10%的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二)主要成效。2023年以来,我市已为全市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安排落实国家、省、市等各类用地指标约3947亩,有效保障了电白区沉香提炼及香精香料制造项目、茂名市荔枝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电白园区(一期)配套建设项目、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片区农产品加工项目、高州市顺达农产品产业园、滨海新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滨海新区海洋渔业产业园,信宜市粤信禽畜加工基地、信宜市盈富食品产业园、信宜市三华李产业园、信宜市公共型农产品集散配加工中心、化州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化州市预制菜产业园等项目用地需求。
三、优化用地报批审批流程
市自然资源局已开设“绿色通道”,对各区(县级市)上报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限时办结,全局上下开启全天候保姆式服务模式,建立微信工作群零距离沟通,做到即来即审、严审快审、审完即报。在用地报批过程中加强各地各部门上下左右的协同联动、互助配合。一是强化纵向指导。对于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加快衔接项目属地区(县)级政府(管委会)组织辖区相关部门依据稳定红线开展用地报批前期工作,指导用地主体和各区(县)级政府(管委会)加快项目用地组卷进度和提高用地组卷材料质量,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依规完成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是强化横向协调。如对于新增点状供地建设用地的,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凭已批准点状供地项目实施方案,安排使用非市统筹用地指标或向茂名市政府申请使用市统筹用地指标。经市农业农村局认定属于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农村家庭手工业、体验农业和创意农业等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的,按规定申请使用广东省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民生设施用地指标;其他点状供地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按程序提请市建设用地审批联席会议研究。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指导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主动提前谋划用足用好指标政策,积极申报国家、省重大项目,争取国家、省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根据省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安排,持续遴选推荐一批“拿地就开工”的农产品加工项目进入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保障入库项目在规划、用地计划等方面优先享受支持政策;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闲置存量建设用地,推进点状供地,合理解决农产品加工项目涉及的用地问题;不断优化和精简用地报批服务流程,提高用地报批工作的速度,通过靠前服务、上门服务和全流程服务保障项目实施落地。
以上答复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深加工用地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9日
(联系人:李波,联系电话:2280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