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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035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2025-11-18 09:11:18 来源: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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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环案〔2025〕25号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0353号提案答复的函

梁传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措施的建议》(第20250353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农业农村局,茂南区政府,电白区政府,信宜市政府,高州市政府,化州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结合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际情况,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科学选择治理模式

  关于您提到的“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道向周围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动资源化利用模式”建议,我们深表赞同,在推进治理过程中按照“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原则,结合全市农村“点多面广、常住人口少、消纳空间足”三方面特点,组织开展农村情况全面摸排,“一村一策”重新优化调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方案,科学规划村庄治理模式、投资规模、处理能力等基本要素,优先选择能耗低、易维护、群众接受的治理模式。全市采用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的自然村比例提高至73.86%,城镇邻近村庄污水纳入城镇管网集中处理,采用纳厂模式的自然村达到1379个,有效减轻财政压力和后期管护负担。

  二、建立健全建管养工作机制

  关于您提到的“积极推动第三方运维与村民自觉维护相结合运维模式”建议,我们深表赞同,印发《茂名市2025年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与保障要求,优先推进典型村、民生实事重点村、环境整治行政村治理工作。按照“城乡一体、建管养统筹”的要求,推动各地确定1家国企承担辖区内所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全链条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管护等工作,有效提高项目推进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率。对于采用“纳厂”模式治理村,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录入全市10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信息,实施监督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实现治污设施“一图清”。

  三、强化专业技术力量支撑

  关于您提到的“加强污水处理力度”建议,我们深表赞同,多次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会和培训会,组织各区(市)、镇(街)深入学习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会精神。在建设初期邀请省级专家到我市进行技术指导,通过现场讲解、召开培训讲座等方式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明确污水治理采用建设设施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各自适用条件。委托中国环科院等科研院所开展治污培训,累计举办10次专题培训。同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纳入河湖长制考核,现场核查治理设施建设情况与运行成效,重点排查设施停运、管网渗漏和污水直排问题,提出成效提升意见建议,确保治理成效落到实处,今年已组织开展7轮月度市级抽查,累计抽查230个以上自然村。

  以上答复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pdf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洋耀  2901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