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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200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25-06-23 17:26:05 来源: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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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 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运行的建议》(第20250200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运输成本是减轻道路运输企业负担、激活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对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我市危运企业经营成本,减轻企业经济负担,营造有利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一、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我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已全面上线,已涵盖危运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危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实现办事企业从过去等待邮寄证件、上门取证转变为“掌上取证”,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不用随身携带纸质证照,不再需要补办证照,进一步降低了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办事成本。

  二、简化危运车辆年审办理程序。我市实现危运车辆年审全程网办,以即办件形式完成快速办理。在办理车辆年审时,对申请人提交由具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常压罐车罐体检验报告,我局均予以认可通过年审。运输企业可自由选择我市检验机构进行罐体检验,减少企业经营成本。

  三、优化罐车准运介质管理。罐车生产企业在罐车设计文件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中列明适装介质。罐体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技术审核,并在罐体出厂检验证书、定期检验合格证书上载明适装介质列表。我局在为罐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时,不再标注准运介质,在备注栏标注“适装介质见罐体检验证书”,改变以往“一罐一品”的不科学的管理措施,提升了整个行业的运输效率,助力行业内部降本增效。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