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茂交基函〔2024〕151号
***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工作的建议》(第20240069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市财政局等单位研究办理,并与您在10月14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明确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
(一)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长效运行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道村道乡镇管”的分级管理原则由县级政府统筹辖区农村公路的同时主要负责县道管养,由镇级政府主要负责乡道、村道管养,责任主体清晰,并将反映养护成果的路况水平指标纳入“路长制”评价重要内容。
(二)为提高地方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公路机构编制危旧桥改造、安防工程、灾害修复等养护项目库,并及时将计划下达责任单位执行。同时,采取现场交流、印发政策汇编等方式,指导地方政府工作落实。
(三)目前,全市共设有农村公路三级路长6192名,责任落实到人,基本实现县、镇、村三级路长联动共管新格局,充分调动基层养护积极性,广泛组织沿线群众投工投劳,实行季节性养护,营造起全民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100%。
二、进一步完善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
(一)我市坚持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化管养”的多元之路,将农村公路机构管理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多渠道争取落实养护资金,积极推进路面修复、危旧桥改造、绿美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更新改造等项目。2023年全市PQI(农村公路路况好路率)数值大幅提升至90.89%。为进一步深化公路体制改革成果,我局正在组织研究公路养护市场改革举措。
(二)我市各级公路机构和养护单位高度重视养护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机械化建设,配备相关车辆、机械辅助养护作业,加强对省级农村公路管理系统应用,并抢抓全省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的有利机遇,积极推进市级农村公路综合管理子系统开发建设,通过自动化采集和 AI 分析辅以人工核查的手段,进行管理维护,推动农村公路数字化转型。
三、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建设,推动融合发展
(一)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总目标,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不断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和沿线服务设施,加快推动农村公路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努力让人民群众出行更满意。2024年,我市将实施农村公路单车道改双车道和路网联结工程965公里,村道安防工程547公里,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建设。
(二)为促进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我市各地及交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广旅体、邮政管理等部门立足“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需求共谋项目规划,充分挖掘农村公路周边经济、产业、旅游等多业态发展需求,推动农村客货邮、“农村公路+乡村振兴”深入融合,积极开发公益岗位,并以美丽农村路工程为牵引,加快实施包茂高速柏桥服务区周边农村公路配套工程等项目。
以上答复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