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林桂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海洋渔业产业园现代化建设的建议》(第2023014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做好顶层设计,高站位谋划开展我市现代渔业产业园布局规划。
将重点渔业产业园区纳入《茂名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从现状调研、数据监测、规划相符性等角度出发,科学合理布局我市海洋渔业产业园,为海洋渔业产业发展预留空间。如:优化现代海洋渔业产业链。集中打造育种、增殖、养殖、加工、销售和休闲体验旅游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新模式。支持渔业种质种苗技术研发,加强水产良种场建设,优化海水罗非鱼养殖基地建设。合理拓展养殖空间,大力改善渔业基础设施,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提升海水养殖创新能力,提高水产养殖技术,培育深远海养殖技术,推广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建设外海生产基地,推进深海及外海渔业发展。积极打造“粤海粮仓”,建设智能渔场,谋划茂名第一滩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工程,建设深水网箱养殖产业化基地。
二、规划先行,科学选址。
海洋渔业产业园选址要避开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区三线。如果不符合三区三线要先做好三区三线内部调整预案,待国家出台“三区三线”调整方案后,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做好用地保障;发展海洋牧场,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海洋牧场选址,优化海洋功能分区。
三、促进现代化渔业转型升级
我市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海水养殖发展的方向,疏近拓远,鼓励和引导近岸养殖向深远海布局,促进现代化渔业转型升级。自2022年以来,积极支持深海养殖的发展需求,拓展我市深海养殖空间,我市5宗开放式养殖(底播养殖)用海获得批复,用海总面积425.09公顷。
四、鼓励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
鼓励“休闲旅游+海洋牧场”等互补性强、兼容性高的用海活动融合发展。我市自然资源部门将继续为海洋渔业产业园项目用海提供高效服务保障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和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加快推进用海论证、审查报批等流程,确保项目落地下海建设,推动海洋牧场建设提速增效。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姜先生,0668-279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