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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农函〔2023〕206号-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30153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23-08-04 21:12:04 来源: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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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农函〔2023〕206号

  〔A〕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

会议第20230153号建议答复的函

钟**、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设健全我市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议》(第20230153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27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上述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乡村自治制度、发挥村民的主人翁精神。

  (一)出台“法治民主议事厅”实施方案。由市委平安办牵头,市民政局发挥主体作用,以电白区南海街道晏镜社区塘霞村、高州市南塘镇彭村村作为全市试点单位,分别制定了开展村(社区)民主法治议事厅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实施方案,成立民主法治议事厅建设小组,以社区法治议事大厅为抓手,坚持“因地

  (二)制宜、便民利民、一室多用”的原则,按照规范议事协商场所建

  (三)设要求,利用社区原有会议室,设置主持席、代表席、发言席、监督席、列席席、旁听席等功能分区,配备必要的音像等设备,建立社区法治议事大厅,推行“法治议事、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涉及社区重大问题的决策,认真听取广大居民意见,并提请议事会讨论,由议事会成员进行表决,着力推进基层依法管理、民主决策,实现社区事务让居民知道、让居民做主、让居民监督,居民在“一事一议”中当主角,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目前,塘霞村、彭村村通过议事厅共议重大事项10余次,表决环村道路项目建设、皮鞋街项目建设、塘霞俚街项目建设、村集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事项30多件。目前正在全市推广建设。

  (四)锻造过硬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以换届为契机,大力选拔年轻有为、愿意扎根农村的优秀青年进入村级“两委”班子,推动各类优秀党员干部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主战场。其中新一届村级“两委”干部平均年龄37.6岁,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54.9%,选拔5236名致富能手、5459名外出务工返乡人员、6899名本土毕业大学生、1237名退役军人进入村级“两委”班子。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向重点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325人,对全市104个涉农镇(街道)实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力量+志愿者+金融助理”组团式帮扶,选派驻镇工作队员1075人。

  二、构建乡村法治体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出台“一村(居)一警一巡防队”实施方案。由市委平安办牵头,市公安局发挥主体作用,明确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机制运行、考评考核等工作,在全市铺开建设。目前,我市“一村(居)一警”工作机制已在全市范围实现全覆盖,将全市村(居)治保主任纳入驻村、社区辅警。今年以来,“一村居一警一巡防队”为群众提供服务8000多人次,化解纠纷1500多件,开展反诈宣传25万人次,收集社情民意2021条,指导组织义警巡逻8000多次。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向基层延伸,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为深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我市着重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向基层延伸,现共建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901个,实现了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农村执法监督力度。我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示情况,对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记录设备、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情况,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编制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法制审核人员是否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应经法制审核而未经法制审核的或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通过的,行政执法部门依然按原决定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行政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自由裁量权标准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得到切实执行等进行考核。

  三、弘扬乡村文明之风、促进村民团结和谐信念。

  (一)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的作用。一是全市1906个村(社区)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治村工作,狠抓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茂名市村规民约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新修订的村规民约除包含以往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保障群众权益等方面内容外,增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保护生态、健康生活、防疫防控等方面内容,在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农房管控、村庄管制规则等方面有了更详细的条款,贴近群众生活,弘扬向上向善,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二是下发《关于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级市)、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新一届村(居)会班子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将其纳入“两委”班子年终工作考核,指导基层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立、改、废、释”工作。三是加强宣传监督,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各村(居)委会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落实情况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居)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采取“红黑榜”、“积分榜”等形式,对优秀先进典型予以公开和表彰,对违规违约反面典型予以曝光和批评,传播社会正能量,倡导淳朴民风。四是加大力度推动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宣传示范,大力宣传入选省厅编印的《共治共享 约来粤好 广东百篇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汇编》的化州市笪桥镇柑村、信宜市东镇街道礼垌村、高州市宝光街道茶亭村和高新区七迳镇官屋地村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点带面,树立优秀典型范本,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进和规范红白理事会。印发《茂名市民政局关于全面规范建立红白理事会的指导意见(试行)》(茂民发〔2022〕18号),加强对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的组织领导,指导各村(居)委成立红白理事会。目前共有748个村委会成立了红白理事会,采取召开会议、派发宣传单张、志愿者宣讲等方式进行移风易俗宣传,吸引了5000多群众参与,派发了宣传资料6000余份,引导村民破除陈规陋习,树立了新时代婚嫁丧办新风。

  (三)开展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问题整治工作。一是倡导从简办席。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我市倡导新人们拥有一个节俭适度且富有纪念意义的婚礼。5月20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举办“520我爱荔”集体婚礼,服务新人30对。推动各婚姻登记机关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及实现颁证常态化,积极开展结婚登记颁证仪式或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2022年我市颁证仪式累计服务新人240多对。二是倡导婚事新办。各婚姻登记机关着力培育我市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传承中国传统婚俗,引领一种喜事新办新风尚。在办证服务窗口前放置《婚事简办新办宣传册》,营造婚事简办新办社会氛围。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在庄重神圣的仪式中宣告婚姻缔结,让当事人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和担当。我市印发了《茂名市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茂民函〔2022〕91号),提高婚恋咨询和指导的可及性和专业性。三是倡导丧事简办。印发了《茂名市民政局关于全面规范建立红白理事会的指导意见(试行)》(茂民发〔2022〕18号),要求各地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进一步引导群众破除婚丧嫁娶等红白事大操大办的陋俗,建树文明新风。通过发布《茂名市2022年清明期间文明祭祀倡议书》、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巡回宣传等方式,营造殡葬礼俗改革的氛围,进一步转变群众的办丧观念。印发了《关于印发茂名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茂民发〔2022〕25号),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求各地成立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专班,按照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多部门联合整治“活人墓”等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婚姻登记处门口、前厅或颁证大厅设置了婚俗文化墙或婚姻教育专栏,宣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及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营造了营造和谐、文明、健康的婚姻文化氛围。在春节、五一、七夕、中秋、十一等群众婚嫁比较密集的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文明婚俗新风宣传,提倡婚事简办新办。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开展“幸福学堂”系列公益讲座8场,服务人数达452人,教育和引导新人们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

  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吴炬怡,电话:1363****6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        

  市各会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