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农函〔2023〕176号
〔A〕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20230142号
建议答复的函
易**(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生猪屠宰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建议》(第20230142号)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的办理工作,迅速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优化行业布局健全流通体制
(一)抓好行业规划布局推动生猪屠宰行业提档升级。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20〕24号)要求,我市按照“优布局、标准化、改模式、建冷链、减数量、强监管”的思路,全面推动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2020年,我市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生猪屠宰场点压减工作任务,将规模较小,设施设备和生产工艺落后的小型屠宰场点依法依规关停。目前,我市生
猪屠宰企业已由原来的89家压减到40家,其中茂南区6家、电白区8家、高州市10家、化州市8家、信宜市6家、滨海新区1家、高新区1家。属国资控股生猪屠宰企业32家,民营控股生猪屠宰企业8家,国资控股生猪屠宰企业占全市生猪屠宰企业的80%,2022年国资控股生猪宰量占全市屠宰总量的82.85 %。目前,全市生猪集中屠宰规模化率有了较大的提升,2022年我市年屠宰量达到2万头以上的生猪屠宰场屠宰的生猪量已占全市屠宰总量的98.1%。
(二)制定我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方案。我市出台了《茂名市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将统筹养殖、屠宰产业布局,严格屠宰企业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管,完善和规范屠宰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设备,加快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到2025 年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不超过 26 个,其中:茂南不超过3个,电白不超过5个,高州不超过5个,化州不超过5个,信宜不超过6个,滨海新区1个,高新区1个;建设10个以上标准化屠宰企业。
(三)提升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的总体要求,积极创建一批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目前,我市已有五家生猪屠宰企业成功创建省级标准化屠宰场。其中,在建的高州市果乡食品集团广东长汇食品有限公司畜禽屠宰冷链加工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和茂名市茂食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搬迁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全部按照“国家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设计建设,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我市生猪屠宰标准化水平。
二、完善检疫检测机制保障市民肉食安全
(一)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通过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持续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我市生猪集中屠宰安庆监管不断强化,2022年我市生猪集中屠宰量达到了257万多头。
一是持续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上下联动,结合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以生猪产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大型超市、猪肉及肉制品专营店、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采购的生猪产品是否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两证一报告)等票据,确保销售或购进的生猪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厂。严禁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等生猪产品,坚决堵住来源不明确、质量不合格的猪肉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对个别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的经营户执法人员耐心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增强责任感,不销售不合格猪肉产品,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
二是切实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派驻官方兽医,认真履行屠宰检疫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切实把好检疫申报审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出证和无害化处理等关口。对屠宰企业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出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严格按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实施屠宰企业季度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的明察暗访和飞行检查。2022年市县两级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生猪屠宰场487家次。
(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检测工作。将多次快检不合格的经营者列为监督抽检重点对象,对容易发生残留的食用农产品品种列为重点品种,促进快检与法检有效结合,提高监督抽检的靶向性,重点解决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和兽药添加禁用成分等问题。2022年至今,全市开展畜禽肉类检测20955批次,不合格18批次,合格率99.91%,快检不合格产品处理数17.4公斤。全市开展生猪产品监督抽检749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食品均已全部处置,避免不合格生猪产品流入市场销售,切实保障全市猪肉等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不断加大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2022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检任务79批次。对猪肝开展7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8种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泼尼松龙、地塞米松、倍他米松、氟氢可的松、甲基泼尼松、倍氯米松和氢化可的松),5种磺胺类药物(磺胺二甲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6种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酮、17α-群勃龙、17β-群勃龙、α-玉米赤霉醇、β-玉米赤霉醇)检测,对猪肉开展10种氟喹诺酮类(达氟沙星、双氟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恩诺沙星、培氟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恶喹酸、氟甲喹)等药物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三是持续开展生猪检屠环节“瘦肉精”专项监督抽检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共抽检屠宰场646家次,抽检样品16118份,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违禁药物,检测合格率均为100%。
三、健全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
一直以来,我市积极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有效保障猪肉消费安全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2021年6月国务院第四次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后,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先后制定了《茂名市市区生猪屠宰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茂名市市区生猪屠宰常态化执法实施方案》《开展全市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百日行动”的通知》《茂名市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和相关监管文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百日行动”,加大对屠宰、加工、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各环节的检查执法力度。对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相关违法线索,及时做好倒查溯源工作。对私屠滥宰生猪、畜禽注水注药,以及屠宰、加工、经营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等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频发地区,及时查找监管漏洞,分析原因,制定多部门联动的集中整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坚决遏制畜禽屠宰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及时会商、研判,推动解决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389人次,检查批发市场12家次、农贸市场638家次,生猪产品销售者1863户次,商场超市286家次,生猪产品经营门店136家次,餐饮服务单位3568家次。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整改63家,查办涉及生猪产品相关的违法案件7宗,货值2.9067万元,罚没金额4.878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2宗。农业农村部门生猪屠宰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70人次,排查村庄、出租屋1100个次,立案查处涉及私屠滥宰的违法案件5宗,罚没金额26.0285万元。
四、积极宣传普及肉食品品质鉴别知识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食品质量安全意识。通过普法宣传等活动,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引导企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辨识合格肉品的能力。
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举办科普宣传活动53场次,其中网络直播14场次,举办科普知识讲座16次,现场直播和科普知识讲座覆盖20 多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 3 万多份,现场参与活动的群众约2万人次。开展“你送我检”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快速免费检测活动。2022年至今,全市已经举办了36场“你送我检”食品安全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共接待来访群众18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730多份,得到现场群众一致好评。
农业农村部门与所有屠宰企业签订屠宰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督促屠宰企业履行屠宰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屠宰企业等解读、宣传《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2年至今,通过普法宣传活动共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屠宰管理条例》《生猪调运政策宣传明白纸》《严禁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告知书》等宣传资料3万多份。2022年上线了一期茂名广播电视台《与法同行》节目,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切实提高各从业者整体知法、懂法、守法水平。
(二)加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市各监管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收集违法线索。不断完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深挖严查、严惩重处。对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条条有记录、件件有核查。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处理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通过12345和12315举报投诉热线平台收集涉及生鲜猪肉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事件,做到依法及时调查核实和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2022年以来,收到涉及生鲜猪肉违法行为103条。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力度,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群众监督,切实保障全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专此答复。感谢您对我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曾周伟,联系电话:0668-229268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
市各会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