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茂林函〔2023〕179号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高州水库库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建议》(第20230088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月16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经过10多年的建设和努力,高州水库库区生态公益林面积从2010年的50多万亩增加到现在的95.51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从当初的10元/亩提高到一般区域补偿标准为38元/亩,特殊区域补偿标准为51.2元/亩,高州水库库区生态公益林基本列入生态红线范围,纳入特殊区域补偿范围。另外,我市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条件下,每年由市财政下达1500万元用于高州水库水资源保护,其中对于95.51万亩市级生态公益林在省级财政补偿的基础上再按照6.5元/亩的标准进行生态保护补助。根据2023年统计,高州水库库区一般区域补偿对象领取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为36.9元/亩,特殊区域补偿对象领取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为47.46元/亩,大多数林农纳入特殊区域补偿范围,进一步提高了林农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对于维护库区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提高高州水库集雨区森林水源涵养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精准提升库区森林质量。结合当前库区纯林、疏残林过多导致森林水源涵养能力差的现状,重视库区群众的合理诉求,从提高库区生态功能等级以及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角度考虑,摒弃“一刀切”全面封山限制库区森林采伐的办法。我局和高州林业局对以往划入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树、松、杉等纯林的申请采伐事项进行分期分批批准,采伐后的生态公益林地纳入以往的碳汇林项目或者以现在的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大力营造乡土阔叶树种,逐步提高生态功能,精准提升了库区森林质量。
三、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我市结合实际情况,想方设法发展绿色产业,以促进库区经济发展。一是发展生态旅游。以森林城市、森林小镇以及乡村振兴建设的契机,发展森林康养、休闲体验、生态科普宣传教育等“森林+”旅游产业,培育特色森林旅游产品,促进库区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市已在库区公益林范围内打造出马贵摩天小镇高山草原、平云山风景区、仙人洞风景区等独具特色的森林生态旅游地。以丰富生态旅游的形式,拉动当地经济发展。二是发展林下经济产业。高州市林业局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建设示范基地、开展送苗下乡活动等方式,推广良种良法,以点带面,在库区各镇发展林农种植益智。培训林农达4000多人次,在古丁镇建设益智高产示范基地600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通过发展绿色产业,逐步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达到绿色惠民的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一是继续争取扩大库区生态公益林指标,为打造库区百万亩生态公益林圈,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理念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继续争取省财政资金,提高补偿标准,缩短商品林出租价格与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差距。
以上答复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阮国辉,联系电话:2987627)
茂名市林业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