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茂水案函〔2023〕10号
茂名市水务局关于市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3002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0230025号)的建议收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水务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19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大中型灌区改造情况
根据职能分工,水务部门主要负责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建设任务,田间工程建设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近十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积极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建设,2011年至今,先后实施了1宗大型灌区改造工程及电白区河角水系灌区、信宜市怀乡引水灌区等18宗中型灌区改造工程。累计投入灌区改造资金约20亿元,完成渠道改造约1345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改造约3200座。当前,正在实施的灌区改造项目有:“十四五”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渠道改造25.14公里,渠系建筑物改造25座,完成投资14519.36万元;化州市灌区改造项目(引青、引鉴灌区)目前已完成投资7420万元。
(二)大中型泵站基本情况
依据2022年水利综合信息统计年报数据,我市大中型泵站共11宗,其中茂南区4宗,高州市7宗,包括1宗大型泵站即彭村电排站以及10宗中型泵站。其中茂南区彭村电排站已成功创建为2022年度省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达标泵站。
二、存在问题
工程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虽然我市在上级有关部门特别是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积极实施大中型灌区、泵站改造,推动和完善我市灌溉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经济欠发达,地方政府财力薄弱,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资金缺口较大。如目前正在实施的“十四五”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仅落实地方配套资金5232.81万元,包括金融工具资金4900万元以及前期经费332.81万元,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未到位;计划年内开工的化州市引陵灌区及高州市云潭水库灌区除已落实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不足3成)外,其余资金均需地方自筹解决;茂南区及高州市共8宗中型泵站建设工程因后续建设资金不足,至今未能完工,未能正常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一)继续开展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推动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指导各地加强规划配合,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并借助金融工具、债券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化州引陵灌区及高州云潭水库灌区招投标工作,做好灌区改造项目储备工作,完善从水源到田间的灌溉体系,加快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市农田灌溉提供更有力基础条件。
(二)加强灌溉渠道日常管理。我市大部分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任务繁重,有专门灌区管理单位的相对较好,管理基本到位,维修养护得体,运行基本良好。但是隶属镇、村委会集体管理的工程,多数管理不到位,目前面上的群众投诉件主要也是反映此类工程。建议各镇、村组织好受益群众,加大对灌溉渠道日常管护力度,确保有水到农田灌溉;且各级财政应加大对灌区设施维修养护补助力度,保障工程管护力度,以保证灌溉渠道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益。
(三)我局将密切关注上级工作部署动态,指导茂南区水务局、高州市水务局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用于茂南3宗及高州5宗泵站的后续建设,并结合实际,优先考虑建设智能泵站,提高管理效率。
以上答复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水务局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赵佳玉,联系电话0668-229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