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制度的建议》(第2023020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建设本地区评审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为此,省财政厅统一建设了“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取系统”(以下简称专家抽取系统),省专家库由省级、市级、县级分库组成,专家入库由地市财政部门负责征集和初审,并报省财政厅审核确认。2020年12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将选聘专家权限下放给地市一级,审核入库后报财政厅备案,同时强调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职责。目前,茂名地方库共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1056人,其中经济类专家53人,技术类专家311人,工程类专家692人,高级以上职称占比达40%,专家数量能够满足本地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工作需要。
二、关于加强地方专家库管理
一是持续优化专家结构。正如提案所言,我市也还存在稀缺专业专家数量不足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可将专家抽取品目等级上升到上一级,扩大抽取范围,以满足实际抽取需要。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动态征集方式,对于稀缺专业类型专家,鼓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财政部门推荐,优先审核入库,进一步优化评审专业结构。对于评审专家专业类别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职称、职业相符原则确定评审范围,不随意扩大专业类别,以进一步提高评审专业对口问题。同时,在满足评审需求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较多的专业,将准入门槛提高到高级职称,进一步提高专家队伍素质。
二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根据《广东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将赋予采购人选择评审专家更多的自主权,评审专家的产生方式由随机抽取为主将改为以采购人根据评审需要自行选择为主。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作为推荐库,供采购人参考使用。采购人自行选取的专家名单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下放权限,采购人拥有更多自主权,可有效解决政府采购权责不对等、评审专家专业不对口等问题。
三是加强专家培训。2021年,我市组织开展专家培训一期,内容主要为评审专家权利义务与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业务能力,约800多名专家参加了培训。现计划于2023年举办“茂名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线上培训,主要内容为政府采购基础知识及与评审专家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及遵循的准绳等,预计参加培训专家人数约1000人。同时为检查专家听课成效,提高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安排测试环节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日常专家考核。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对专家日常评审考核反馈制度,对在评审工作中的出现违规行为、不胜任评审工作或者身体不适应、无法适应评审等情形的,按相关管理规定,在履行完程序后解聘出专家库。对于代理机构反映有不良行为的评审专家,通过群发短信通知提醒、单独约谈等方式引导专家依法履职、公平公正评审。
三、关于建设专家实时线上异地评审信息化系统
按照全省“一盘棋”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部署,省财政厅于2021年1月1日上线新的“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该系统的正式上线,可支持远程异地评标。目前,我们鼓励预算单位结合实际统筹确定远程异地评审项目,对于实行远程异地评审的,需要当地专家集中到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工作.2022年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率先采用了远程异地评审,异地专家评审情况得到了采购单位的充分认可。实行异地评标可以打破“熟面孔”、“老关系”和“常委化”等评审时常出现的问题,预防人情腐败,对围标、串标有天然的压制作用,有利于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并有助于缓解我市稀缺专业专家不足的困扰。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加大力度推进此项工作开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萍,2285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