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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30100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23-06-05 10:00:00 来源: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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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类

  茂卫案函〔2023〕6号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举措支持茂名人口生育政策的建议》(第2023010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医疗保障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月9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医疗保障局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等决策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持续完善积极生育支持体系,努力实现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提升产科专科医院服务能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一)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保障。目前群众生育年龄推后、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上升、生育风险增高等趋势日趋明显,与群众对生殖健康美好期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我局通过

  建体系、立规范、提能力、强监管等有力举措切实保障母婴安全。2018-2023年,全力支持全市6家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供给,为保障母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全市共设立10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0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实现救治网络市县全覆盖。我局陆续出台《茂名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医学转运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评估的通知》《茂名市母婴安全省市、市县联合评审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规范转运行为,全面落实“一办、一会、一评审”制度,让全市妇女儿童都享有安全、优质、温馨、均等、连续的高质量妇幼健康服务。

  (二)持续优化孕产妇救治网络建设。积极组织辖区助产机构参加省域妇幼健康“大手拉小手”行动,不断提升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依托云上妇幼平台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指导、线上转诊、高危孕产妇新生儿转移救治和妇幼健康管理等工作,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

  二、优化生育医疗保障

  (一)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要求,2023年1月1日,我市重新修订的《茂名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正式施行。我市已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其中包括产前检查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的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在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应当选定1家产前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如因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确需变更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的,可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职

  工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支付范围的支付比例为

  100%,其中产前检查由原来每孕次600元个人限额调整为

  100%比例支付,进一步减轻了职工生育就医的费用负担。

   (二)我市居民医保有关生育政策。根据《关于印发茂

  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茂府〔2012〕46号)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按比例支付。

  (三)与生育相关的诊疗项目、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情况。我市严格执行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支付范围;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诊疗项目目录,产前检查、早产预测试验、单胎顺产接生、剖宫产术、难产接生等生育常用的诊疗项目已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输卵管介入治疗、输卵管修复整形术、输卵管超声造影、抗卵巢抗体测定、子宫输卵管通液术、卵巢囊肿剔除术、精液常规检查、抗精子抗体测定等生育相关诊疗项目也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满足参保人生育相关的医疗需求。

   (四)关于“不孕不育”医疗费用是否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根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规定,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前,按国家规定不孕不育症治疗费用暂不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

  三、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普惠托育服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中关于“支持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单位及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管和托育服务”部署,促进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地落实,加快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和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地级市选择至少1家市级和1家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试点工作。全市各地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目前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公办托育园已投入使用,总托位数125个,是我市第一个筹建市级公办托育机构的单位。信宜市妇幼保健院借助茂名市托育示范机构信宜市竹兜贝贝托育服务有限公司的竹兜贝贝托育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的托育示范优势,在示范园中创建信宜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贝贝实验班”,总托位数54个。

  感谢您对我市人口生育政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