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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茂名市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20220139号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2022-11-29 09:40:4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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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城管案〔2022〕050号

(C类)


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茂名市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20220139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交通导流岛搭建智能遮阳挡雨棚的建议》(第20220139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公安局、市创文办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出谋划策,您的提案提出的在交通路口导流岛设置遮阳挡雨棚的建议,的确是一项便民之举,很具建设性。以前,我市曾试点在交通路口导流岛设置遮阳挡雨棚,但最后由于各种原因被拆除。您这次的意见,我们非常重视,各个职能部门也进行了研究。市公安局明确表示,不建议在市区交通导流岛搭建遮阳雨棚,理由一是容易遮挡驾驶人和行人的视线,导致引发交通事故;二是遮阳挡雨棚容易分散驾驶人注意力,容易造成交通意外发生;三是导流岛上搭建遮阳挡雨棚,部分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会为遮阳挡雨驾驶或临停到导流岛上,存在危险性;四是如遇到恶劣天气,遮阳挡雨棚有可能倒塌,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市创卫办建议先在市区主干道交通路口导流岛进行部分试点,如果效果好,再推广。我局认为,我市是台风暴雨天气多发城市,如遇到恶劣天气,遮阳挡雨棚容易破损甚至有可能倒塌,确实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况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不应利用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执勤岗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应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周边10米内设置,故在十字路口搭建遮阳挡雨棚及设置商业广告或公益广告并不适宜。

  为此,我局将进一步对在交通路口导流岛设置遮阳挡雨棚的各种影响因素深入研究,深入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再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