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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2-25 16:09:0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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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茂名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举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茂名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aoming.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2号大院,邮编:525000,电话:0668-29112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条例》为工作指引,将政务公开纳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大局科学统筹,以高质量公开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夯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机制建设等工作基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对外公开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72件,市和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7050条,主动公开医疗卫生、民政、扶贫、就业、财政预决算、征地、住房保障、食品和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10087条,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宽,公开内容更全,公开方式更多。市和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全部链接广东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全市市域“信息壁垒”进一步破除,“数字茂名”建设成果进一步惠民利企,公正、透明、法治政府建设成果进一步呈现。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52宗(依法办理313件,上年结转5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44件),同比上升55.75%,其中自然人申请件340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3宗,其他9宗。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55宗,占49.52%;不予公开14宗,占4.47%;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29宗,占41.21%;不予处理15宗,占4.79%。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1起,行政诉讼22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部署,印发《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指导意见。于2020年7月2日在信宜市召开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暨培训会,推动该项工作实效开展。按照时间节点收集各区(市)和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的工作推进情况,按月建立茂名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台账并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全面完成了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和成果集中展示工作。

  2.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依托各级政府网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进一步优化面向公众的“茂名市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搜索功能,让公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推动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引领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建设争先进位。在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全国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评分中,“茂名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从受检的92个地方政府网站中脱颖而出,取得地级市第一名、总排名第三的好成绩。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2020年10月,我市完成12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备案。为了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管理,我市明确“各地各部门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须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批同意,于开设3日内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备案。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的,需在生效后3日内向主管单位提出更新备案。”三是持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改版推出《茂名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全面完成《茂名市人民政府公报》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打造齐全完备、规范权威的政府公报数据库,全市5个县级政府均已创办公报并推出电子公报。

  (五)解读回应方面。

  督促落实《茂名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和《关于落实<茂名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精细高效开展。2020年,茂名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7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部门政府网站落实3份政府规章、72份政府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安队上线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市本级印发《茂名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0年在线访谈工作方案》(茂府办函〔2020〕11号),市政府吴世文副市长、茂南区政府廖述毅区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4 个市直单位“一把手”先后上线市政府门户网站,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加强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在茂名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等互动交流栏目,2020年,共收到留言1073条,其中有效留言1042条,办结留言1034条。

  (六)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中不低于4%的分值权重比例。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中,市府办年内完成了对各县级政府、经济功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和对县级政府,经济功能区及市直共41个单位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评估。二是加强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和监管。对标《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季度印发《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科学分析我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调研指导、约谈督导、专项整改、考核评价等手段,有效改善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现状,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建设。三是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体制。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市印发《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茂名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茂府办函〔2020〕106号),完善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强化对政务公开的高位推动。此外,为满足政务公开实践需要,我市相继印发了《关于落实<茂名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茂名市征地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协调机制》等文件,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全市政务公开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

3

6

规范性文件

72

72

7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311

+1191

381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1841

+55891

603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528

-1190

755212

行政强制

1330

+463

639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5

-6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65

248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0

0

1

2

0

9

3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1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6

0

1

0

0

2

9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4

0

0

0

0

2

5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1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2

0

0

0

0

2

1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1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3

0

0

0

0

0

13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4

0

1

1

0

7

3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0

0

0

2

0

2

4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1

4

1

11

4

4

1

3

12

8

0

0

2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底子薄的基本面没有明显改善。突出表现在:部分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20〕42号)不到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没有形成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还有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内在风险。政务公开机构队伍建设滞后形势任务需要,部分行政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人员能力欠缺、履职不到位问题突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专业人才自主配备缺乏,过度依赖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进行保障,不利于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政务公开意识淡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突出表现在:部分政务公开工作者和基层单位不能科学认识政务公开服务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作用,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均有欠缺。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对新时代政务公开主要问题研判不足,没有深入分析政务公开主要问题已从公开不够转变为公开的数量与质量、公开渠道多样性与权威性不平衡的变化原因,不能及时进行科学应对。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对信息技术革命下政务公开面临的挑战缺乏研判,面对信息化浪潮带给政务公开的深刻影响,政务公开如何适应和创新没有引起各级行政机关应有的警觉。

  三是政务公开执行差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突出表现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转化率不高,基层政务公开实践的深度、广度存有不足。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实践探索不够,市政府办公室宏观指导有待加强,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主动履职不够。各级行政机关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执行不力,解读文本质量差、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突出。

  下一步,我们将把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置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这个大局,以《条例》为指引,重视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注重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在人才储备、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加强。创新政务信息管理,加快政务信息统一管理平台建设,对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进行扩面提质。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打造好基层政府这个政务公开的窗口和前沿,助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对本项内容明确: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2020年,主要有:

  ⒈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5〕9号)精神,我市2020年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为:2020年,我市政府系统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73件、市政协提案197件,建议和提案办复率100%,办理结果全部按照时限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目公开。办复省人大代表建议(会办件)25件、省政协提案(会办件)1件。

  2.依据《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20〕14号)精神,我市贯彻落实要点的主要情况在本报告前五部分已有总结。

政策解读:图解《茂名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