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通〔2026〕1号
为保障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和广东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省运会、省残运会”)开闭幕式期间场馆及周边区域低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市决定在省运会、省残运会开闭幕式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公告所称“低慢小”飞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
(一)2026年8月9日,茂名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及周边1500米范围区域内(详见附图)禁飞;
(二)2026年8月22日,茂名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及周边1500米范围区域内(详见附图)禁飞;
(三)2026年9月6日,茂名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及周边1500米范围区域内(详见附图)禁飞。
三、管控要求
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主动配合民航、公安机关做好“低慢小”飞行物及其拥有、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杜绝违规飞行。需执行新闻宣传、应急保障等飞行任务的“低慢小”飞行物,应先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报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安全保卫部(无人机管控处,联系电话:17206688360)同意后方可起飞。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置;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