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央、省驻茂各单位,驻茂各部队,市各人民团体,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据气象、水文、海洋部门预测,台风“泰利”预计7月17日夜间在电白至雷州半岛一带沿海地区登陆,该台风具有强度大、移动快、降雨强度大、影响范围广、破坏力强等特点,未来24小时将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为切实做好台风“泰利”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已于7月17日10时启动防风Ⅰ级应急响应,市人民政府现决定发布本动员令,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市迅速动员,全力投入防风抗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驻茂各部队,各有关单位要紧急动员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认清当前防灾抗灾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好防御抗击台风“泰利”各项工作。各地党政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在一线督促落实,全力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千方百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各地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县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制度,对危险区域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切实落实人员转移“六个百分百”:出海作业渔船100%回港,渔排人员100%上岸,在港(含避风锚地)船只100%落实防御措施,暴潮巨浪高危区、中小河流洪水高危区、山洪灾害高危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带,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带,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人员100%安全撤离。特别是留守儿童、独居老人、外来临时务工人员要落实一对一帮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要按照防风Ⅰ级响应的要求,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除确保足够的防灾救灾力量和应急值守人员外,不涉及国计民生和城市运行的企业事业单位可安排放假或换休;禁止举办各种户外集体活动,要安排人员在安全区域防灾避险,尽量不要外出,避免人员伤亡。要开放防风能力强的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作为临时避风安置点,妥善安置转移人员。对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风险防控,抓紧做好查险排险工作。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深刻总结和反思以往防御类似台风的经验和教训,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查险排险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狠抓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要排查城市各类建筑物和设施的安全隐患,对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脚手架、广告牌等进行全面加固。要排查城市内涝风险,对下沉式立交桥、排水管网、排涝泵站和涵闸等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设施和低洼地区防洪排涝措施。要排查企业厂矿安全隐患,加强危化品生产、存储企业等重大危险源监管,提高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能力,坚决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公安、交通部门要视情况关闭辖区高速公路、跨海桥梁及高边坡、临崖、临水等危险公路,做好群众疏散、车辆分流措施,及时引导公众有序防风避险。
四、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科学落实防御措施。气象、水文、自然资源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动态,加强对台风、暴雨、江河水情、海浪、风暴潮等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确保信息发送到位,为台风防御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分镇短临预警、暴雨重现期预警和夜间防范提醒,落实基层暴雨预警“叫应”机制,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堤围、水闸和在建工程等的巡查值守,切实落实工程运行管理责任,防止漫堤(坝)、溃堤(坝)等重大险情发生。要加强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
五、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防台风工作强大合力。宣传、财政、公安、教育、民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水文、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服从指挥、密切配合、步调一致。要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防汛防台风中突击队的作用,加强与部队和武警的沟通联动,提前做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防风抢险的准备工作。要提前向灾害易发区域预置救援抢险队伍、物资物料和设备,扎实做好救援抢险准备工作。各抢险机动队提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和队伍设备预置。各新闻媒体要滚动播报台风最新动态,宣传科学防风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防风避险意识,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当前,台风“泰利”已逼近我市,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立即行动起来,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协力,克服困难,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夺取防御台风“泰利”工作的全面胜利!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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