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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职能及内设机构
时间: 2026-03-12 10:11:2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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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茂名市文明中路福华三街3号大院2-5层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及法定节日休息)

  邮政编码:525000

  咨询热线:   

  1.0668-12345

  2.医保待遇:0668-3386927、0668-3386932

  3.生育保险:0668-3386936

  4.医保参保:0668-3386963

  5.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0668-3386907

  办公电话:0668-3386972

  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为茂名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任务

  (一)统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扩面征缴、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经办相关工作。

  (二)承担市直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相关工作。

  (三)协助做好全市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管理、医药耗材招标采购管理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设立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综合协调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信访、安全、保密、资产管理、接待、后勤保障、督办等工作。负责党务、法规、人事、工资社保、福利待遇、工青妇团、教育培训、计划生育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规划等工作,组织医疗保障综合性调研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财务的预决算及收支管理等工作。负责驻市行政公共服务中心窗口综合业务服务工作。

  (二)信息技术部。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日常维护、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统计分析、精算和结果运用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编码数据库维护等医保经办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相关系统与全市各部门的对接、数据处理、信息共享等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三)医保关系部。负责指导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扩面征缴、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趸缴(补缴)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转出和转入)接续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参保基础信息、个人银行账户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参保权益告知工作,包括出具医疗保险信息证明(参保单位、个人查询打印医疗保险信息)等。负责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备案工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转外就医备案、特治药备案、门特门慢病种待遇备案等。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医保医药医师库的建立和维护,建立健全医疗保障服务信用体系。指导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四)医药部。参与指导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药耗材集团招标采购和业务对接工作。组织拟订、调整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目录。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进行统计、分析、评估。负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数据监测,指导各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等价格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五)稽核部。对享受医疗保障情况进行稽核。负责特殊特定病种鉴定的检查和管理。负责对企业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检查。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内部审计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工作,建立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负责组织实施医保第三方监控。参与指导和检查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和内部控制管理,协助开展医疗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行为案件。督促被稽核部门落实整改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欠费资金、违规支付款项的追缴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六)待遇核发部。负责制定、指导实施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待遇保障业务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开展医疗保障业务的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三大目录”基准库、住院病种分值库和住院病种诊治编码库维护和纠编工作。负责异地就医结算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维护、公示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文本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做好属地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并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监督考核。负责对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负责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工作,包括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特零星结算)和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工作。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异地就医的管理、异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服务和清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经办业务。负责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业务。负责市本级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险定点的受理、现场勘查、资料整理、结论拟订及结论送达和归档组卷等工作。负责对市本级驻定点医疗机构代表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指导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七)财务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资金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资金等医疗保障资金的管理、待遇支付和财务核算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障统计、会计报表、基金调剂计划和基金财务收支等工作。指导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基金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

  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正职7名、副职7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