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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社保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时间: 2022-07-18 15:15:35 来源: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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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财政局、税务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税务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财政和国资管理局,市医保中心: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作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关于印发〈茂名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医保〔2020〕38号)和《关于印发〈茂名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览表〉的通知》(茂人社〔2022〕26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2022年度(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公布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648元的300%,即22944元/月;下限为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648元的60%,即4589元/月。

  二、2022社保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