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茂名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茂名市光华北路668号,邮编:525000,电话:0668-2288882,传真:0668-228878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72条、政策类6条、财政预决算2条,行政执法类4条;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4条(其中行政许可57条、行政处罚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扎实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市府办举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规范答复口径,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件。
(三)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茂名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茂名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规范政府信息获取、查验、发布等流程。
(四)强化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方面。我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务新媒体公开、会议公开、热线电话公开等公开途径。2023年,我局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1815条。
(五)回应解读方面。加强政策解读回应,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篇,运用了视频解读、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提高市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及时办理网民留言,截至2023年12月15日我局网站关停时,共受理平台留言24条,主要是特种作业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等业务咨询,我局均按时按质答复。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提升,政务新媒体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运用短视频、动画、H5等受众程度广、获取便捷的信息公开模式,通过政务新媒体“茂名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最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资讯;持续加强政策文件多形式解读,切实提升解读质量和实际效果,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茂名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