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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0-01-21 15:27:1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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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应急管理厅的大力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倪壁盛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务信息的撰写、收集、整理、报送等日常工作,成员由局办公室及各科室联络员组成。2019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后局人事变动情况,我局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及时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需要。在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分解到科室,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中心点、以办公室为牵头线、以相关科室为扩散面,通过“点、线、面”紧密结合,协调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架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全面推行。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工作

  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在政务公开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了工作制度:一是明确责任,各负其责。二是规范程序,严格审核。政务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实行审批制度。首先由各业务科室拟稿人撰写政务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由办公室具体落实公开工作。三是加强监督,定期考核。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特设立了意见举报箱和专线监督举报电话,每年组织考核一次。四是规范管理,定期归档。将本单位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领导批示、公开的内容资料、社会监督意见及处理反馈等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归档保存。

  (三)广开渠道,强化监督,服务公众

  为增强群众对我们日常行政工作的监督,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落实。一是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地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我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二是完善载体,丰富形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让企业、群众能更全面、更及时、更便捷了解政府信息,我局探索形成了网站公开、微博公开、窗口公开、报刊公开、微信公开、热线电话公开等6种基本途径,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和规范化。尤其在网站公开方面,我们把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来打造,2019年10月,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将我局网站数据迁移到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积极发挥我局政务信息专栏和门户网站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对干部的任免实行公示制度,对拟任的干部进行公示,有效防止了用人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增强了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组织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讨论。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从而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局领导到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都能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自觉转变观念,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6

 6

6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10

     增1693

       540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7

      6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无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361.53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无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无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无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无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无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无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无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无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无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无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无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无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无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无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无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无

2.重复申请







无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无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无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无

  (六)其他处理







无

  (七)总计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公开内容不够及时、规范,政务公开平台还有待完善、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等。2020年,我局将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制度、宣传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点领域专栏和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制度建设方面

  截至目前,我局已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并已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亲手抓,重大政务信息及时报主要领导审核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1.权责清单编制情况。根据机构改革情况,我局已于2019年10月分别在局政务网站首页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对局权责清单进行重新调整公布。

  2.事故调查处理情况。2019年,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共挂牌督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27起。对于挂牌督办的一般事故,我局均按照《茂名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茂安〔2014〕9号)规定在局政务网站“事故挂牌督办”栏目和市政府信息目录系统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专栏予以公布。

  3.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已在政务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专栏,并已按时将2019年每一季度部门“三公”经费信息、财政预决算情况在局政务网站、政府信息目录系统重点信息领域版块予以公布。

  4、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没有受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茂名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