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力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今年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应急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深化调查研究,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解决问题,自觉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贯穿到应急管理全过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强化实干担当,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细化实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健全体系,推动关口前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不断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护茂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高位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局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局党委会议、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务会议等方式,自觉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部署安排,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融入到应急管理工作中,与年度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融合并进,通过集中学习、领导领学、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现场教学、专家辅导等方式,把开展主题教育焕发出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构建起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责任体系。如2023年6月26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积极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切实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监管执法活动,把民法典作为工作决策、管理、监督的重要标尺。2023年10月16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强调要坚守法治之魂,把加强法治建设融入应急管理全过程,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2023年10月24日,局主要负责人在2023年第20次局务会议上专题听取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对应急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再部署再推进,做到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2023年以来,我局通过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等形式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17次。
此外,我局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在守牢守稳安全生产基本盘方面,我局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面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精准执法力度,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牢牢守住了全市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面,我局成功组织应对了5轮强冷空气过程、有力防御了“泰利”“苏拉”“海葵”“小犬”“三巴”等5轮台风和15轮强降水过程影响,成功抵御了小东江、鉴江超50年一遇、袂花江超20年一遇洪水袭击,有力有序应对茂南鳄鱼外逃事件,尽最大努力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至最低。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深入推进“一网通办”,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精简办事环节,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同时,我局积极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工作,扎实做好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核准及前期项目安全审查工作;成立东华能源项目建设和试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专班,指导服务企业开展试生产前准备工作,目前已指导东华能源于2023年9月完成试生产备案。二是自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完善我局公平竞争工作机制。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监管执法改革,理顺我市经济功能区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面的职权,及时与滨海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将部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备案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管委会组织实施,为管委会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赋能增效。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继续与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续聘该所两位律师为法律顾问,同时聘请我局张海衍同志为公职律师,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强对决策程序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增强依法决策意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同时,我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决策材料及时归档。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局签订的重要合同等都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控法律风险,确保合法合规。
(五)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今年来,我局印发实施了《茂名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均已配发制式服装,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均已换发完成,执法用车已喷涂统一标识。2023年5月,我局推动设立综合执法机构,成立综合执法科,配齐配强人员,综合执法科人员均持有有效执法证,具有安全工程、矿山等专业背景,具有一线执法工作经验。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2023年1-10月,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194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737家3894次,共发现应整改安全隐患5771处,已整改5267处,整改完成率91.27%;实施行政处罚194次,实施行政强制20次,共处行政罚款1200.987万元。三是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2023年6月28-30日,我局举办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全市各级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人员、各乡镇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及业务负责同志共41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资质管理,2023年以来,我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共有11名同志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1-10月,我局先后组织开展2023年1月至7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的审查工作和202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暂未发现我市应急管理部门有乱罚款等严重违规行为。同时,结合案件评查,对各区(县级市)执法人员开展案卷讲评活动,进行面对面辅导,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五是做好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目前,我局已经完成首批4名专职技术检查员和5名社会监督员的聘用、聘任工作。六是加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我局印发了《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倒查办法(试行)》,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制,监督和保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六)坚持依法应急,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2023年来,我局坚持立足茂名实际,瞄准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的方向目标,持续深化部门联动协作,进一步厘清应急委办工作职责及任务,制作“茂名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茂名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公章。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制度,重大节假日、重大天气过程期间,落实三级值班,紧盯雨情水情,加强调度各镇街,用好“叫应”机制,根据雨情、风情督促提醒有关县镇和部门做好防御工作,通过“一键通”每日抽查调度重点县镇,精准“叫应”,确保三防责任人上岗到位,快速响应,共286次调度提醒有关镇(街)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开展防汛大检查,全面掌握隐患的底数、受威胁人员的底数、重点人群的底数,落实隐患治理和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共排查出隐患3247个、需临灾转移人员共5469人,全部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落实防控措施。2023年共向上级争取到2140万元三防资金,并迅速下达各地;全市共准备了各类三防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约112.9万件,在抵御台风、暴雨、洪涝等灾害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举行市级骨干应急救援抢险专业队授牌仪式,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应急救援中心、清远市矿山救护队茂名分队、高州市高凉应急救援大队等七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授牌,将七支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整合到“大应急”队伍序列,推动我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打开新格局。为加强乡镇应急队伍建设,我局为全市104支乡级队伍、3188名兼职队员向应急管理部申报配备价值5362.76万元的应急装备。此外,在2023年9月上旬,我局积极发挥应急委办综合统筹核心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协助市委市政府有序有力处置9月上旬持续强降水导致茂南一鳄鱼场鳄鱼外逃突发事件,严格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控、统一口径、统一组织”五个统一,整个处置过程没有发生鳄鱼伤人情况,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进一步理顺了突发事件应急委办工作机制,专项应急指挥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七)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我市在电白区水东街道东湖公园广场举行茂名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以“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通过展板和派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并通过观看应急救援队伍展示、装备展示,观摩水上救援演练,包括冲锋舟驾驶、活饵救援、充气艇翻舟自救、潜水救援、红十字会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等演示,让现场观众了解到减灾救灾工作上的新应用、新方式以及使用的高科技设备,进一步增进市民群众对我市防灾减灾工作的了解,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和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综合减灾能力。二是大力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6日,我市在市文化广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立安全咨询台及法律服务点、设置安全法规知识展板、发放了8000本应急知识手册、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安全事故防范手册和安全生产法、应急条例单行本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过往群众宣传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水上安全、汛期安全等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发展理念。增加了人民群众对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的了解,提高了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6月20日,我市首次创新举办2023茂名市安全生产文艺晚会,晚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程通过茂名市广播电视台“龙眼直播”抖音号、视频号、快手号、触电新闻同步直播,让大家在寓教于乐中树牢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升应急能力,切实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6月26日,我市组织召开茂名市2023年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播放了以典型事故为例子的警示教育片《警钟》,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地,各地安委办成员单位和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我局组织普法宣讲小组,深入我市机关、企业和经济功能区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系列活动,目前已宣讲10场次,为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送法上门,着力夯实安全生产法治基础。四是认真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安全宣传)进职业院校主题教育。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安全宣传)进职业院校主题教育,向职业院校师生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师生学法用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避灾意识。五是创新应急管理普法形式,在各类比赛中争创佳绩。组织业务骨干上线《与法同行》普法节目,宣传防灾减灾和森林防火法规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参加各类普法活动,在2023年粤港澳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活动中,我市代表队取得全省地级市排名第10名的成绩。在2023年第四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中,我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师生积极参赛。同时,我市有5名学生入围广东省赛区前100名选拔赛。在2023年6月举办的全国“安全知识知多少”竞赛活动中,我市也取得了全省第5名的好成绩。我市代表队也荣获第十一届广东省安全(普法)知识竞赛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广东选拔赛优胜单位奖。六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自觉参加执法证考试和年度学法考试,全局在编在职人员均完成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二、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落细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主持局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务会议等方式,自觉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抓实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经常过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时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进展情况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审核签发本年度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方式,及时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带头推进严格规范执法。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案审会,听取大家意见,集思广益,集体研究作出处罚决定。2023年至今,局主要负责人共主持召开案审会议4次,亲自研究讨论行政处罚案件30宗。对涉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案件,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案件推进会议,对案件处理、涉案物品处置等执法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三)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自觉参加执法证考试和年度学法考试。
三、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要继续巩固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较薄弱,执法力量不足,我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数量与我市其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比偏少,与繁重的执法监管任务不适应。同时,执法人员新手多,执法经验不足,案件办理质量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继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提升执法效能。要贯彻落实《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实战大练兵(2023-2025年)实施方案》,采取组织集中培训和一线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缺乏应急管理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施训,持续提高专业执法人员比例,提高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按规定配备执法执勤用车,配置防爆相机等执法装备。要继续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队伍建设工作,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专业人才,提供技术支撑,弥补执法人员专业知识短板,更好地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领域执法工作。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增加编制和人员。同时,结合我市是化工大市等实际,强化专业人干专业事的理念,招录具有化工、矿山等安全专业背景人员。
接下来,我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茂名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忠实履职尽责,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用高水平安全护航茂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