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等文件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茂名市应急管理服务协会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决定延续茂名市应急管理服务协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组织评审单位资质,茂名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茂名市应急管理服务协会作为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期限自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8年4月17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担茂名市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工作。
(一)负责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抽样现场复核、开展年度抽查、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
(二)通知经茂名市应急管理局认定的现场评审单位按程序开展企业三级标准化现场评审,或直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工作。对标准化三级现场评审单位评审人员和专家进行培训、考核和管理。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定级按照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撤销、直接定级和管理。
二、对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
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出具推荐意见报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审核。
三、自觉接受茂名市应急管理局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企业监督,在组织评审过程中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四、自公告之日起,有关上述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事宜向茂名市应急管理服务协会咨询。
五、茂名市应急管理服务协会联系人:罗浩升;咨询电话:0668-2899791。
六、企业标准化定级各环节相关工作通过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
受理网址:https://aqjg.mem.gov.cn/appjjcjyjg/bzhxt/。
特此公告。
茂名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