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八条“硬措施”)和《茂名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有效落地落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全市在产在建矿山企业开展八条“硬措施”全覆盖宣贯。局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对高州市、信宜市、电白区4家矿山企业进行了宣讲。 8月9日,宣讲组在信宜市中汇矿业有限公司开展八条“硬措施”宣讲活动。宣讲组首先从八条“硬措施”出台背景及意义进行了全面讲解和深入阐释,并对事关矿山企业的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真正从思想源头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复杂形势,通过实施八条“硬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宣讲组就抓好八条“硬措施”落实工作,对矿山企业提出要求,一是吃透精神、把握关键,领悟方法。全力推进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二是分解任务,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持续降低事故发生风险。三是对标对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整体对标与单项对标相结合,定期对标与不定期对标相结合,分析差距,明确目标。四是纳入企业管理体系、严格考核落实。将事关矿山企业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进行归集,厘定对标标准,然后逐项对标,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台账,做好复产复工后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要求,本次学习宣贯后,企业主要负责人还将对本单位员工开展全覆盖二次宣贯,确保宣贯学习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