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中旬至2023年6月中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
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工作部署,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认领,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以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7月31日收到反馈意见后,我局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党总支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动员部署、专题学习、分析研究、反思自查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做到认真分析、仔细研究、深入动员、周密部署,确保全局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上来,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牢牢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巡察整改工作,我局于8月7日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确保巡察整改高效推进。同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内容分解,明确牵头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时限,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严格做到“六个逐一”,即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构建了责任层层分解到位、压力层层传导到位、任务件件落实到位的工作责任体系。8月29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艾鹏主持召开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从共性问题中查摆个性问题,从班子问题中认领个人问题,剖析原因,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推动整改工作。9月26日,组织召开我局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暨读书班开班仪式,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务求整改实效。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全面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不定期收集整改进展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局党委报告。9月18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艾鹏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中期推进会,听取各科室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推进巡察整改相关任务,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及时研究、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局党委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不定期召集相关整改责任人,进行问题汇总和形势分析,逐项审核把关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质量,确保真正解决问题、形成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全面巩固整改成果。局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限时整改、全面整改”的原则,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干部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相融合、一体推进,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注重从制度上找原因,加快完善机制、建章立制,狠抓制度落实,让制度成为硬约束,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以应急管理各方面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二、坚持真抓实改,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第一方面问题: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汇编成册,印发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通过领导领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现场教学、专题党课等方式,走进“柏桥讲堂”、企业、基层一线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二是逐步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充分发挥“三委三部”作用,坚决扛起应急办、安委办、三防办、森防办、减灾办、抗震办统筹协调职能,全方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地震局一体化办公,资源配置实现统一归口管理,推动防震减灾工作全面融入“大应急”队列。三是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配合市委组织部配齐配强局领导班子,目前领导班子已形成“老中青”结合的合理梯队;印发《2023年茂名市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方案》,按照培训方案计划有序推进,进一步提升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拓宽优秀年轻干部的补充渠道,今年已通过遴选、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共6名。四是强化自然灾害救援能力建设,强化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相关动态情况。建成村村自动雨量(气象)站68个,充分利用好自动雨量站预警预报功能,加强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提升“雨窝”点强降雨监测、预报预警和防灾避险能力。五是加强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建设,申请设立茂名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务中心(茂名市应急救援中心),安排1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处级干部进驻基地,加强组织领导力量。制定基地运行管理方案和工作人员值守工作制度,开展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开展线上视频监控巡查,充分发挥基地“防”的作用。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推进安全生产等11个方面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整改如下:一是印发《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化工园区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推进会,每月调度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进展情况,协助茂南石化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别成功申报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系统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水平提升。二是成立综合执法科,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全市应急管理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普法下基层”活动;印发《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倒查办法(试行)》,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完成首批专职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的聘任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专业力量建设。三是申请设立茂名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务中心(茂名市应急救援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力量、基地能力建设和值班值守工作。四是申请设立茂名市应急救援中心,申请专项经费用于聘用专业救援队员和队伍装备配置。五是利用上级和本级财政划拨的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资金补充相关物资,目前物资装备已购置并验收完毕;督促各地开展应急管理物资储备专项检查,并将情况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加强应急物资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六是申请增设督查督办科;组织专家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餐饮单位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组织各地党政主要领导每月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七是在茂名市广播电视台“龙眼直播”公众号创建“茂名应急”专栏,利用“茂名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和户外LED大屏推广宣传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抓住“5·12”全国防灾减灾日重要节点,精心组织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普及各类自然灾害基础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举办茂名市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培训班,会同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和有关单位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建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4个。八是积极推进智慧应急项目建设,对全市72个森林防火监控摄像头的状态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国债资金初步制定了建设方案;建成村村自动雨量(气象)站68个;信宜市重点防火区新增90个摄像头。
(二)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和履行职能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委履职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省应急管理厅支持专项资金用于加强我市救援队伍的装备配置。二是利用上级和本级财政划拨的专项资金来补充三防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装备,目前物资装备已购置并验收完毕。三是经前期充分沟通,已向市委编办提交设立茂名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务中心(茂名市应急救援中心)的请示,并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用于聘用专业救援队员,待批准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四是加强与先进单位的交流学习,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同志到周边地市交流学习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的主要做法和先进经验。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1)落实省委及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及局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拟定了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学习、定期轮训、考核和业务学习交流制度,持续推进落实。二是落实2023年度培训经费,印发《2023年茂名市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开展各项业务培训。2023年6月28日至30日,我局在高州市、电白区分别开展了2期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了省内外安全生产专家进行授课。6月26日至30日,7月3日至7日,局综合执法科全体人员先后分2批参加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应急管理执法业务培训。2023年10月,增加1名执法人员到综合执法科,强化执法力量。三是2023年8月11日印发《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实施细则(暂行)》。
(2)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6月期间以巡回宣讲方式在全市各地开展宣讲活动7场次,各地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执法人员约350人参加学习。二是强化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三是及时向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通报风险警示和事故,督促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和做好风险管控。
(3)落实市监委工作建议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市监委工作建议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提醒。二是常态化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委托国家级专业团队对全市71家重点化工、危化品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深入排查企业隐患问题,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目前,已全覆盖完成指导服务。此外,积极向市财政申请2024-2026年度专项经费用于我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水平提升项目建设。三是狠抓重点人员安全意识、技能培训。配合做好全国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相关工作,对全市五类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开展工伤预防培训。截至目前已完成培训652人,提前完成2023年度培训任务。四是印发《关于建立茂名石化公司及其相关联企业安全生产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会同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并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五是提请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系统性推进危化品领域事故暴露问题整改,市局配套印发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成立茂名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六是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共培训406人,组织市、县两级应急系统执法人员分批参加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应急管理执法业务培训。
3.关于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落实“三定”方案规定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与绿色化工研究院建设工作,协调专家人才参与研究院课题;印发《茂名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筹备建立第一届茂名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借用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力量,聘请专家对全市在产在建露天矿山开展专家会诊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化工园区、化工企业隐患排查、举报投诉奖励、油品抽样检测等工作;智慧应急项目方案目前已经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准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二是与高州市共建应急技能培训中心,加强应急救援综合技能培训,提高专业队伍和社会志愿队伍应急救援能力。三是要求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年底报送工作总结时一并报送“三定”方案执行情况,全面压实“三定”方案规定履行责任。
(2)应急管理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地开展应急管理物资储备专项检查,形成报告上报省应急管理厅。二是开展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应用专项检查,加强录入,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地仓库开展检查。三是组织值班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突发灾害事故信息上报方面知识,规范报送程序,强化值班人员信息编辑能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四是目前全市各仓库以及镇(街)物资信息均已录入系统。五是据2023年8月“一网统管”统筹发展和安全-应急管理-应急物资专题运营月报显示:8月份在应急物资综合信息平台增加录入物资数据较多的5个地市,茂名排名第二。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化工园区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推进会,每月调度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进展情况,协助茂南石化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别成功申报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系统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水平提升。二是召开茂名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会议,通报上半年各行业领域实施情况,督促各部门加强工作,提高覆盖率。会同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印发安责险助力重大隐患排查行动实施方案,推动保险机构靠前服务。安委办将安责险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未达到进度要求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渔业生产主管部门发出督办函,要求抓紧推进工作,目前建筑施工行业已达100%。三是加大隐患整改时效和力度。针对省应急管理厅督查反映的涉及“钢八条”的5项安全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深入贯彻落实钢铁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特派员制度,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每月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宣传培训、事故警示等工作,协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继续加大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力度,通过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四是调查统计科每半个月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一次事故调查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并不断完善事故调查组统一集中办公机制,大幅提升事故调查效率和质量。合理配备法学、化工、地质等专业背景人员到调查统计科、安全生产基础科等业务部门,进一步提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五是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后,省应急管理厅检查发现的5条重大事故隐患已经完成整改。六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对监管部门发现的问题按规定下达整改指令,限期完成整改,对所有事故隐患(包括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主管行业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4)行政执法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综合执法科,加挂综合执法支队牌子,目前综合执法科已立案37宗,对比2022年全年增加立案8宗。二是扎实组织开展培训,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应急管理执法业务培训;开展执法案卷、执法系统使用、典型案例报送等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普法下基层”活动。三是针对我市在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现已立案4宗。四是坚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印发《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倒查办法(试行)》,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完成首批专职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的聘用聘任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专业力量建设。五是积极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六是对6个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案件评查,现场反馈存在问题,通报相关情况,督促整改;对备案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对局办理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办案质量;对约谈案件存在问题的部门,提出完善改进措施,督促提升办案质量。七是从8月中旬开始每周对各地重大隐患录入情况进行通报,加大对企业重大隐患排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八是进一步树牢执法队伍权威形象,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统一配发制式服装,统一执法用车喷涂标识,高标准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5)行政审批存在违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向高新区初步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方向和搬迁意向,提前做好沟通。二是2023年7月印发了《茂名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审查工作制度(试行)》,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6)减灾示范社区管理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减灾救灾保障科每半个月组织科室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同时加强对基层人员的学习指导。二是组织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维护管理情况检查,目前已对全市14个已获评的示范社区进行全覆盖检查,要求各地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升示范社区综合减灾救灾能力。
(三)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待加强的问题
1.关于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调查统计科每月至少组织事故统计员学习两次事故统计有关制度和条例。二是进一步加大督办约谈力度,对常年直报率不高的县区和部门,适时提请市安委会(办)领导开展督办或约谈并通报全市和抄报市政府主要领导;进一步加大通报、提醒工作力度,市安委办在每月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中对各地、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直报情况进行通报,对直报率低于95%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点名通报,对直报率低于90%的地区和部门进行书面提醒。三是每周五提醒各地和交警部门沟通,及时录入系统;7月至9月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月报均对直报率排名落后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向市公安交警支队和直报率排名靠后的县区发出《关于加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直报工作的提醒函》。
2.关于推动深化改革不够彻底的问题
(1)未建立健全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及案件调查工作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制作森林火灾事故信息模板,纳入《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值守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森林火灾信息报送。二是印发《茂名市森林火险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与应急响应运行机制。三是根据分管市领导指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召开协调会解决森林火灾案件职责分工问题,市森防办参照清远市的做法起草《茂名市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指引》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召开协调会。
(2)未及时厘清新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整改情况:结合我市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进行研判分析,编制了《关于征求〈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进一步明确了电化学储能电站、电动自行车、室内冰雪场所、平台经济、醇基液体燃料、休闲渔业等14个新业态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11月中旬向各地安委会及市有关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在结合各地、各单位函复意见和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送审稿,并于12月初呈报市政府审批。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不足的问题
1.关于防范危化风险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市监委工作建议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其他情况已在“落实市监委工作建议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中体现。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调整我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专题报告制度和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三是印发茂名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相关制度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个人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二方面问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3年度市应急管理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明确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内容和任务,切实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组织局党委委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各党支部加强学习,把《规定》的内容和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广泛听取党员对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建议,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高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三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纳入党建工作计划。
(二)纪检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茂名市应急管理局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局主要负责同志加强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加强与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相互提醒、相互帮助。二是印发《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报备程序,有效防止干部职工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印发《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请(休)假及外出报备制度》,新增外出报备的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填写《廉政档案》、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视情对干部职工开展家访活动,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管理,筑牢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四是认真组织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邀请专家上廉政教育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纪律教育警示片,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五是印发《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局管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加强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干部持有护照、港澳通行证的情况,动态更新人员备案信息。对集中保管的证件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出国(境)情况台账。严格审批把关,坚持从严管理,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警示教育。
(三)财务和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印发了《局工会经费开支及慰问工作管理制度(试行)》,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印发了《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加强本局和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助推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加强财务制度的宣传与教育,召开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议,深入解读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加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从源头上规范财务工作。三是加强财务单据审核,避免再出现“白头单”开支和“应有票未开票”现象。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报送“三公”经费事项。四是制定年度工会经费预算统筹使用资金,启用工会账户,实行工会账户独立建账核算,规范工会账户收支管理。
2.关于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了《项目竣工交工验收证明书》,规范维修项目的竣工验收。二是加强业务科室对采购制度的学习。组织召开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解读政府采购工作有关制度,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暂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对原宣教中心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财务账、资产账补登。三是地震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实、登记、造册。
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茂名市应急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对物资采购、维修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完善内控管理。
(四)作风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家对全市范围内在产、在建以及部分处于停产状态的26家非煤矿山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我局组织专家对5家采场边坡现状高度1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进行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均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视频培训推进会,各地分管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领导、执法工作人员,重点监管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约200人参加培训。三是今年市应急管理局,信宜市、电白区应急管理局引进矿山相关专业工作人员,提高了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四是聘请专家对全市在产在建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五是火灾防治管理科组织科室全员深入学习了省、市森林防灭火方面的条例和规章制度,了解掌握森林防灭火督查工作要领和有关要求,坚持督查管理闭环,坚决做到真查真改。目前相关责任单位已对照2020年以来森林防灭火督查通报中指出的存在问题逐一落实整改。
2.关于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和组工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二是开展“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三八妇女节座谈会、“踔厉奋发当应急先锋凝心聚力促茂名发展”主题党日活动、“携手共植应急林,绿美茂名添新颜”主题植树活动、五四“应急青年说”青年干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活力,提振队伍精神面貌。三是与中国联通茂名分公司联合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与茂名石化炼油分部党委开展党建共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四是积极关心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视情开展家访慰问活动。五是对2022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嘉奖。六是规范干部职工着装,统一执法人员着装。将每周一和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定为我局的“制服日”,要求配发了执法服装的人员按规定在“制服日”穿执法服装上班,增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权威、打造应急铁军良好形象。七是通过工会平台给干部职工多争取福利,增强干部职工归属感。八是营造舒适的办公环境,加强对值班值守干部职工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方面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领导班子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加强民主集中制相关文件学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民主集中制要求。二是严格按照《中共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开展工作,议题上会前充分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妥善处理意见分歧,议题经过充分酝酿后再提交党委会研究。
2.关于党委会议讨论重大项目存在“未决先行”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茂名市应急管理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明确专人对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并定期通报。二是市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第三期款项支付前按要求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局党委会议纪要决定。三是后续加强支出材料审核,属于“三重一大”须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决策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会议纪要执行。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人事教育科组织科室人员集中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经过集中学习,领导班子及人事教育科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提拔晋升的资格和条件等规定更加熟悉。二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流程,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纪实制度,实行“谁办理、谁纪实、谁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文书材料和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中形成的其他相关材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将从严审核把关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有回避情形的党委会议记录人注意做好备注;负责党委会议记录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不定期检查会议记录情况。四是严格执行平时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员(含下属单位市地震局参公人员)平时管理,更好地发挥考核激励作用,提高我局公务员执政能力。五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印发了《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专人管理档案,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及时整理归档材料;科学设置档案保管场所。
(三)机关党建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落实党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2023年7月已听取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专题研究部署下半年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总支每季度印发“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各党支部坚持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规范做好党建活动的台账记录。三是计划12月份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交叉检查工作,并对各党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9日召开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委书记对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会前加强思想理论学习,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党员干部、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坚持刀刃向内、红脸出汗的自我革命精神。三是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形成整改清单,聚焦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8日人事教育科组织科室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提高党务工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二是2023年10月10日组织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开展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提高党务工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
4.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制定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将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四川凉山、四川泸定等重大自然灾害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到实际三防工作中,并转发各地各单位学习;定期开展党支部专题学习。三是开汛前,市三防办发文督促各地各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过去一年上报的隐患清单进行再排查,消除隐患清单的同时,针对险工险段、地质灾害点、重大工程隐患、临灾转移人员等情况,跟进更新台账,汇总装订成册,为开汛做准备,并督促各地各单位动态更新排查情况表。
(四)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对上一轮巡察提出的本轮又同样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阶段性复查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深化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二是全面梳理2023年发生的开支业务,落实“白头单”“应有票未开票”等问题整改,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总支每季度印发“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各党支部坚持党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规范做好党建活动的台账记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规范党内民主生活,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保持党内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每年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交叉检查,并对各党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通过这次市委巡察整改,我局党委和全局党员干部增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增强了加强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同时,深刻认识到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目前我局巡察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我们将更加自觉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促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扛起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增强全局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凝聚整改合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零见底。坚决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工作,继续盯住不放,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持续深化的整改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改彻底、改到位;对未能如期整改的问题持续推进,积极作为,加大整改力度,逐项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68-2093500;邮政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光华北路668号茂名市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mmsyjglj2093500@maoming.gov.cn。
中国共产党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