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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文综罚字〔2026〕7号
时间: 2026-07-23 15:30:44 来源: 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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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茂)文综罚字〔202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茂名顶*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7月2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茂名顶*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处罚内容: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6元;3.罚款人民币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0.006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7-23

处罚机关:

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