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茂)文综罚字〔202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茂名顶*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7月2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茂名顶*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处罚内容: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6元;3.罚款人民币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0.006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7-23
处罚机关:
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