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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4-01-30 09:31:34 来源: 茂名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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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茂名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3年茂名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举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茂名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oming.gov.cn/mmsswj/gkmlpt/index)-市政府组织机构-茂名市商务局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茂名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光华北路10号,邮编:525000,电话:0668-22838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府办政务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茂名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持之以恒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调度推进,办公室具体抓落实,其他科室协同配合。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部署,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职责,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指定一名专职人员做好政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今年,我局召开2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听取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汇报,研究部署我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二)依法依规,做好规范性文件库建设。一是建好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库。我局已按照市府办政务公开科的有关要求,及时增加规范性文件栏目,并把原来的“部门文件”栏目按要求移动到政策栏目,实现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考评有关要求,提前下发《茂名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到各科室,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年度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2023年我局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等工作。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就出台的《茂名市2023年汽车购置补贴方案》,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按程序在网站进行公示。另外,积极配合市委办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预审等有关工作,及时将市委办转来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提请省商务厅进行预审并按时回复意见。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3份。

  (三)推进各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政务公开审核机制。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我局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日常信息发布内容“先审后发”机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二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聚焦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人事任免等重点领域,按要求及时进行公开,完善和充实公开内容,严把政治观、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三是做好“开放广东”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属于本单位数据集的维护更新。今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已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48条,网民留言21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700余条。

  (四)广泛征求意见,做好重要政策文件预公开。今年我局起草了1份规范性文件《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中国(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茂府规﹝2023﹞6号)。自启动跨境电商产业扶持政策制订工作以来,已充分征集茂名综试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业务单位的修改意见及建议,形成了政策措施草稿,并按程序在“茂名市商务局”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同时,根据省商务厅的指导意见,结合国家和省的政策方向进行修改完善,按有关规定完成了公平竞争性审查、内部合法性审查和局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文件印发后,我局通过政府信息门户进行了多形式政策解读。

  (五)持续关注,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理顺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1条,已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没有出现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聚焦商务工作,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坚持落实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和省商务厅有关重要文件的学习,着力理解和把握文件出台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并提出贯彻意见建议等。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茂名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中国(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等内容分别按要求进行政策解读。在政策解读载体上,统筹运用政府网站、《与法同行》节目进行解读;在政策解读方式上,灵活运用部门解读、媒体解读、视频解读、专家解读等形式进行解读。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务舆情监督。一是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以及上级政府网站交办的网民留言工作。按照规定时限答复,严格落实信息回应审核、审批程序,今年我局共办理网民留言21条。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市府办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巡查检测相关工作。根据每月市府办关于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结合自身实际,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并及时通过开普云监测平台提交情况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0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二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需要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提高干部职工办理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广度深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主动公开时效。建立主动公开信息联动机制,保障重要民生领域、行政许可结果等内容能够及时向公众发布。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提高主动公开质量。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水平。三是注重需求导向,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主动公开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坚持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商务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茂名市商务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