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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茂名市商务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的公告
时间: 2018-01-05 01:52:53 来源: 茂名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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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已于2017年12月28日印发,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设立典当行验资”等4项事项(《清单》35-38项),按茂名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附件:茂名市商务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

 

 

 

                               茂名市商务局

                             2018年1月5日



附件:


茂名市商务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备注

1

设立典当行验资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初审

市商务局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8年第5号)第十一条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

根据《茂名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第35项摘抄

2

设立典当行所需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初审

市商务局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8年第5号)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茂名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第36项摘抄

3

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所需的典当行最近两年财务会计报告及营运资金证明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初审

市商务局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8年第5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茂名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第37项摘抄

4

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所需的最近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审计

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初审

市商务局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改)第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茂名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第38项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