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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商务局关于优化调整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5至12月“广东优品购”活动安排的公告
时间: 2026-09-30 14:44:59 来源: 茂名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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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各活动经营主体: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为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做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5至12月“广东优品购”活动有序衔接,防止活动补贴品类重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广东自主补贴品类

  自2026年10月1日(含,下同)起,在现有实施的6类国补广东自主补贴品类基础上,增补2026年国补广东自主补贴品类至10类。

  (一)补贴品类。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10类产品予以补贴:

  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

  1.智能门具(含智能门锁、智能猫眼);

  2.智能打印机(含家用3D打印机);

  3.智能影音设备(含智能显示屏、投影仪、智能音响、智能耳机);

  4.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

  5.适老化呼吸辅助医疗器械(含呼吸机、制氧机);

  6.全屋智能设备(含全屋智能主机、智慧家庭服务器、智能开关、智能网关、智能插座);

  7.智能清洁设备(含扫地机器人、擦窗机器人、智能洗地机、智能吸尘器);

  其他自主补贴品类:

  8.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

  9.烟机灶具(含套装);

  10.厨房家电(含净水器、饮水机、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烤箱、微波炉、空气炸锅)。

  其中,纳入国家能效、水效产品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须为2级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三)实施范围。增补后的国补广东自主补贴品类实施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支付日期和销售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均应在活动实施期限内。本活动补贴发放地和补贴商品收货地等均应在广东省范围内。

  二、暂停实施5至12月“广东优品购”特色优品活动

  因我市5至12月“广东优品购”特色优品活动的4类补贴产品(即扫地机器人、家用灶具、吸油烟机、洗碗机)均已纳入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广东自主补贴品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实施“广东优品购”特色优品补贴活动。

  经营主体申请上述4类产品的“广东优品购”特色优品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领取资格时间和交易时间均在2026年9月29日前,开具发票时间须在2026年10月20日前,且首次提交补贴申请不得晚于2026年10月20日24时。如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自审核退回之日起3天内完成补正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补贴。

  本次活动不涉及任何中介代办服务,请勿相信“代抢资格”等虚假承诺。感谢对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广东优品购”活动工作的支持!

茂名市商务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