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区柯锦毅货运部:
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你(单位)于2024年9月15日06时14分使用粤K50569重型仓栅式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2024年版)》序号C00001的规定,本机关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元)的处罚决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将《催告书》(粤茂交催〔2026〕00047号)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茂名市双山七路2号大院 邮编:525000
联 系 人:陈依薇 电话:3980960
附件:《催告书》(粤茂交催〔2026〕00047号) .pdf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