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结合工作实际,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国资委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26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各类国资监管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领导小组由委党委书记、主任梁剑辉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栗鹏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落实分管领导、审核机构、责任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科室具体负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委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机构职能,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分管领导及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及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严格把关和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二是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常态化,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布置安排工作任务,并把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到各科室和各监管单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丰富信息公开工作载体。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栏,用好LED电子屏,办好《茂名国资信息》。二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和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力度,广泛公开各类信息,进一步提升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让广大市民和职工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我市国资国企工作情况。
(三)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一是开展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学习新出台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二是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有关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工作。根据市府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时做好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重组和资本运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基本信息和监事会监督检查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三是积极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做好信息公开。每年按月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信息,及时对市属国有企业资本运作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一定的提升,但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标准还存在差距,具体表现在:主要问题是部分科室存在信息时效性、针对性不强,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信息变更不及时等现象。在自查工作中还不够细致,前期发布的信息存在个别错敏词。针对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们将继续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一是要开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不断简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办理效率和水平,同时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对于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质量上存在欠缺的问题,我们将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完善审核把关机制,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加强审查,确保发布的每一条信息的准确性,做到无错敏词。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有关公开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政务工作的监督考核,更好地服务于党政和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经统计,2023年度,我委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0件,收取信息处理费用0元。
茂名市国资委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