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章)
预算单位数量:1
填报人:詹少玲
联系电话:13592972154
填报日期:2023.12.19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茂财绩〔2023〕3号)要求,我单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2年市国资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等。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四个提高”:着力抓好国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提高国有经济影响力;深入推进国企改革重组,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全面加强内部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二)设置机构及人员情况
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规划发展与改革科、资产管理科、考核统评科、党建工作科。
人员情况:年末在职人数15人。
(三)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深入推进。
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截至2022年底,市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体任务全面完成。一是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方面。9户一级监管企业及8户重要子企业全部完成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制定工作。印发实施《茂名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制度》《茂名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等文件,市属44户国有企业完成董事会应建尽建,7户一级企业和4户子企业全部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二是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面。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生命,以效益为根本,致力推动市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高质量发展。印发《茂名市国资委关于公布茂名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5家市属企业主业的通知》,明确企业主业范围,规范市属企业投资活动。完成市发展集团组建工作,重组后的市发展集团资产规模达201亿元,净资产138亿元,将积极争取AA+主体信用评级。持续推进市建筑集团改制,完成市建筑集团及其下属3户子公司国有资本全面退出工作。推动市国资公司与广州人才集团合作,成立了茂名人才集团,拓展茂名人才服务。三是在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印发《茂名市国资委关于开展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意愿调查的通知》(茂国资函〔2021〕142号),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意愿调研。印发《茂名市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中小股东作用的指导意见》,规范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中小股东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创新经营机制、提升运营效率、增强发展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四是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印发《茂名市属国有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完成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约工作,市属各级国有企业经理层签约率达100%。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印发《茂名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挂点推动子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快建立市属企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先后印发《茂名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员工公开招聘流程的通知》《茂名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内设机构设置与员工编制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市属国有企业管理岗位新进员工全部实现公开招聘。五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方面。印发了《茂名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将部分职权下放企业,发挥企业自主作用。
2.国资监管效能显著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国有企业资产与财务监督管理。持续做好国有企业资产、财务统计工作,2022年度我委再次被省国资委评为国有企业快报和年报表扬单位。加强企业内部审计,本年度已对市交投集团、市发展集团(原市城投集团)以及部分子公司开展专项审计,同时配合做好公共审计监督工作及指导企业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等。加强完善全市(含各区、县级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财务快报工作。二是加强企业工资总额控制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深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评和薪酬改革,已开展一级监管企业(含委托监管企业)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评工作,达到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的效果。三是统筹协调各市属国有企业通过相互增信等方式筹集资金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截至2022年底,新增融资119.80亿元,用于我市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事业、民生工程等方面建设。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2022年2月,印发实施了《茂名市国资监管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健全了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制度。
3.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全年召开党委会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54场次。坚持下沉一线,围绕国资国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深调研”。二是印发实施《国有企业党委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前置研究把关企业重大事项工作指引》,有效保证企业基层党组织参与权、监督权落地落实。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实施党的组织生活闭环管理,并开展新一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预算和党费留存,提升企业党务干部的政治地位和薪酬待遇。五是组织各级党组织以创文巩卫包联、与属地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等为载体,融入街道社区党组织推动城市党建取得实效。六是组织举办市管企业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培训示范班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支部书记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七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完成系统所属党组织和791名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投身常态化疫情防控。八是加强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认真开展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九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委员及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十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茂名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的通知》相关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坚持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要求,在研究重大经费支出等工作中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市国资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抓改革深化、促发展创新、惠民生有为,壮大国有经济,强化国资监管,奋力开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五)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2022年度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本年度总收入2,134.0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合计575.31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460.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79万元。
项目支出合计1,570.35万元,其中:派驻机构纪检组办案检查工作支出11.65万元,国有企业原处级退休干部退休管理支出13.93万元,市建筑安装总公司退休管理工作支出3.33万元,国资国企党建工作支出10.00万元,国资监管支出157.08万元,茂石化退休教师职教幼教支出428.52万元,国企改革重组方案设计项目支出144.00万元,市民中心维护保养支出419.00万元,外派董事工作支出12.00万元,破产企业老旧小区改造支出100.00万元,市民中心1号会议厅升级改造支出164.22万元,市民中心监控消防设备系统支出50.06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按照《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的评价指标,我委进行了认真的自评分析。经研究,我委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100分。具体得分如下:
自评材料报送情况10分。
预算编制情况10分。
预算执行情况59分。
资金使用绩效21分。其中:加分项为统计工作受到省国资委表彰2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1.工作绩效。
(1)改革先导,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截至2022年底止,我市全面完成省下达的19户正常经营的国企改革任务;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和市政设施分离移交工作;稳妥完成市建筑集团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改制工作,国有产权转让款3417.79万元已全额上缴市财政;完成122户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累计安置职工约4500人;基本完成国有企业3.5万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艰巨任务。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体任务基本完成,实现“弱者出局、强者更强”的目标,企业办社会职能彻底剥离,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
(2)优化布局,深化国有资产重组。一是基本完成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变了过去国有资产监管分散无序的落后局面;二是完成市发展集团组建工作,集团资产规模200亿元以上,目前正积极争取AA+信用评级,为扩大融资打下基础;三是积极推动市产投集团组建,努力推动国企向投资实业转型,目前已成立市产投开发公司和完成省1.8亿元资本金注入;四是积极加强与央企、省企的合作,先后成立茂名粤海水务有限公司、茂名市茂盛建工有限公司、茂名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茂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穗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
(3)服务大局,深度参与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市属国企充分发挥融资功能,截至2022年底市属国企累计融资总额超400亿元,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一系列的港口、铁路、道路、桥梁、市场、场馆等基础设施项目有序展开,我市的城市面貌和交通便利性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近三年来,市属国企先后完成综合客运枢纽工程、茂名东站至博贺港区铁路项目、10万吨级成品油码头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目前在正积极推进共青河新城、省运会主场馆、茂名高铁南站等重点项目建设。在民生项目方面,市属国企积极推动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设,积极推动市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容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市属国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
(4)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强化企业工资总额控制和薪酬管理,深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评和薪酬改革,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5)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全年召开党委会会议、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54场次。坚持下沉一线,围绕国资国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深调研”。二是印发实施《国有企业党委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前置研究把关企业重大事项工作指引》,有效保证企业基层党组织参与权、监督权落地落实。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实施党的组织生活闭环管理,并开展新一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预算和党费留存,提升企业党务干部的政治地位和薪酬待遇。五是组织各级党组织以创文巩卫包联、与属地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等为载体,融入街道社区党组织推动城市党建取得实效。六是组织举办市管企业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培训示范班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支部书记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七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完成系统所属党组织和791名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投身常态化疫情防控。八是加强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认真开展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
2.资金使用绩效。
项目支出合计1,570.35万元,派驻机构纪检组办案检查工作支出11.65万元,国有企业原处级退休干部退休管理支出13.93万元,市建筑安装总公司退休管理工作支出3.33万元,国资国企党建工作支出支出10.00万元,国资监管支出157.08万元,茂石化退休教师职教幼教支出428.52万元,国企改革重组方案设计项目支出144.00万元,市民中心维护保养支出419.00万元,外派董事工作支出12.00万元,破产企业老旧小区改造支出100.00万元,市民中心1号会议厅升级改造支出164.22万元,市民中心监控消防设备系统支出50.06万元。
市民中心1号会议厅升级改造收入164.22万元,支出164.22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市建筑安装总公司退休管理工作财政拨款收入3.33万元,支出3.33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茂石化退休教师职教幼教财政拨款收入428.52万元,支出428.52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国企老旧小区改造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支出10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国有企业原处级退休干部退休管理收入13.93万元,支出13.93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存在问题。
存在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较慢问题。
2.改进意见。
(1)科学规划工作目标,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结合年初预算对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科学规划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具体实施进度,细化工作节点、优化管理制度。
(2)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加强物资领用管理,规范物资领用程序,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现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目、卡、实物相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防止资产流失。
(3)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按照资金文件内容区分预算资金使用范围,切实按项目预算批复(或文件)内容使用项目资金,杜绝超范围列支。
(4)树立绩效理念,加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绩效理念,逐步树立起“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自我约束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其他自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