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国资委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各类国资监管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分管领导、审核机构、责任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科室具体负责,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及要求。明确委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机构,负责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分管领导及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及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严格把关。二是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常态化,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布置安排工作任务,并把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到各科室和各监管单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丰富信息公开工作载体。一是开辟政务公开栏,用好LED电子屏,办好《茂名国资信息》。二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和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力度,广泛公开各类信息,进一步提升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让广大市民和职工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我市国资国企工作情况。
(三)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一是开展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学习新出台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二是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有关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工作。根据市府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时做好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重组和资本运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基本信息和监事会监督检查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三是积极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做好信息公开。每年按月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信息,及时对市属国有企业资本运作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一定的提升,但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标准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不足。2023年,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完善:
(一)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动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水平。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培训力度。增加国资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骨干人才培养数量,同时加强其业务技能教育培训,掌握最新政策法规动向,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国资监管以及国企改革发展信息。
(三)全面推进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加强做好市国资委印发文件的主动公开发布和国资监管方面文件的解读工作。同时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及突发舆情处置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度,我委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0件,收取信息处理费用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