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在市深化国有企业薪酬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国资委联合组织、财政、人社、发改等部门对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考核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根据我市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市国资委按全口径考核原则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分类管理,综合考虑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达到了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健全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强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的目的。